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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68年的老清单,戳破了博物馆的"伪作"谎言?

景点排名 2025年12月24日 18:06 2 admin


2025年5月,北京一场艺术拍卖预展上,一幅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以8800万元的估价震惊全场。可谁也没想到,这幅天价古画的背后,牵扯出一桩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文物管理迷案——它竟是1959年庞家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虚斋旧藏"之一,而此前博物院早已宣称这幅画是"伪作",早就按规定处置了。

一张68年的老清单,戳破了博物馆的"伪作"谎言?

这事儿的起点,得从一个收藏世家的家国情怀说起。提起庞莱臣,懂行的人都知道,这位南浔"四象"之一的实业家,堪称近代中国的"收藏巨擘",有"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的美誉。他一生收藏的古代书画多达上千件,上至唐宋元明名家真迹,下至清代"四王吴恽"精品,几乎囊括了中国古代书画史的半壁江山。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代表家族,将137件"虚斋旧藏"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当时明确要求这些文物要"永久保存、公益展示",这份赤诚之心,本是文化传承的一段佳话。

让人佩服的是,庞家后人把当年的捐赠清单一直妥善保管,谁也没料到,这张泛黄的纸片,会在68年后成为揭开真相的"照妖镜"。2024年,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想了解家族捐赠文物的现状,致函南京博物院却石沉大海。直到2025年5月,她意外在拍卖预展上看到疑似《江南春》的画作,这才警觉起来。拿着法院调解书去博物院查验,结果让人大吃一惊:137件文物里,居然少了5件,其中就包括这幅《江南春》。

面对质疑,南京博物院的回应简单直接:"那5件是伪作,早就按规定处置了。"这话听着挺理直气壮,可细究起来全是漏洞。首先,1961年和1964年的两次鉴定就藏着不小的争议。博物院声称邀请了张珩、谢稚柳等业内权威专家,但谢稚柳之子谢定琨公开否认父亲参与过1961年的鉴定,直言"父亲的鉴定风格不会如此草率"。更关键的是,这两次鉴定全程封闭进行,既没有邀请庞家后人到场见证,也没有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完全是博物院"自鉴自定",这种单边鉴定模式本身就缺乏公信力。要知道,古书画鉴定本就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就连乾隆皇帝都有看走眼的时候,徐邦达先生就曾纠正过流传百年的《富春山居图》误鉴案例,仅凭院内专家的两次闭门会议,就给价值不菲的"虚斋旧藏"贴上"伪作"标签,未免太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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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程序的争议细节:单边判定+记录模糊,疑点重重

更让人费解的是鉴定记录的完整性。庞叔令在诉讼中要求博物院提供完整的鉴定档案,却发现关键页次被打马赛克,部分专家签名模糊不清,甚至找不到明确的鉴定标准说明。按照《文物鉴定管理办法》,馆藏文物鉴定应当形成完整的鉴定报告,包括专家意见、论证过程、分歧说明等核心内容,但南京博物院提供的材料中,既没有专家之间的不同意见记录,也没有对"伪作"的具体判定依据——是笔法不符,还是材质不对,或是题跋印章有问题,全都语焉不详。

更讽刺的是,庞莱臣作为顶级收藏家,对藏品的筛选极为严苛,每件入藏"虚斋"的作品都要经过多重甄别,还会加盖自己的收藏印章。即便真是仿作,也大概率是清代或民国时期的精品仿作,绝非毫无价值的普通假货。就像文博界资深人士所说:"虚斋旧藏的仿作,本身就是有收藏价值的文物,怎么可能被当成废品随意处置?"而南京博物院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将其定性为"伪作",难免让人怀疑鉴定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流转记录的关键漏洞:"顾客"身份成谜,审批手续缺失

如果说鉴定程序的瑕疵还能归咎于时代局限,那文物处置的流转记录则暴露了管理上的严重漏洞。上世纪90年代,博物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将这5件"伪作"划拨给了江苏省文物总店——这家后来转制为文化企业的单位,在2001年以6800元的价格,把《江南春》当作《仿仇英山水卷》卖了出去。可当庞叔令要求查看销售记录时,却发现买家信息仅标注为"顾客",没有姓名、身份证号等任何具体信息,更找不到当年的购买合同和付款凭证。

一张68年的老清单,戳破了博物馆的"伪作"谎言?

按照《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处置必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流转台账和交易记录,确保全程可追溯。但南京博物院既拿不出划拨给文物总店的正式批文,也无法提供文物总店销售时的合规备案材料。更让人不解的是,作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处置捐赠文物本应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可江苏省文旅厅表示,未查询到该批文物处置的相关审批记录。这种"无批文、无台账、无买家信息"的处置方式,完全违背了文物管理的基本规范,也为文物的后续流转埋下了隐患。

6800元到8800万,短短24年,价格翻了一万多倍。是当年的鉴定真有那么大偏差?还是这中间藏着什么猫腻?据业内人士推测,《江南春》大概率是仇英真迹,即便退一步说是仿作,也可能是清代宫廷画师的高仿作品,当年6800元的售价明显低于其实际价值。而模糊的买家信息,更让人怀疑这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毕竟,能以如此低价购入"虚斋旧藏",又在多年后通过拍卖市场天价变现,这绝非普通"顾客"能做到的。

一张68年的老清单,戳破了博物馆的"伪作"谎言?

博物院的辩解还站不住脚的地方在于,既然声称是"伪作"处置,那完整的流转记录、销毁凭证总该有吧?可面对庞叔令的追问,博物院拿不出像样的证据。按照《博物馆信息公开指引》,藏品资源基本信息、捐赠情况都是必须公开的内容,国家文物局2024年更是要求公开国有馆藏一级文物信息,可南京博物院连捐赠文物的去向都交代不清,这哪里是正规博物馆的管理水平?

其实这事儿的核心,早就不是文物真伪那么简单了。它戳破了文物管理中的三个关键问题:一是鉴定程序的封闭性,博物馆手握鉴定权,却不与捐赠人沟通,把"专家意见"变成了不容置疑的"最终判决";二是处置流程的随意性,明明有明确规定要告知捐赠人、报主管部门批准,却视而不见,把公益捐赠的文物当成了可以随意划拨变卖的普通资产;三是信息公开的缺失,捐赠人想了解文物现状都难,更别说接受社会监督了。

从法律层面说,根据《文物保护法》,捐赠文物虽然归国家所有,但博物馆作为受赠方,负有"妥善保管、公益展示"的法定义务,还得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南京博物院既没履行告知义务,也没证明自己"妥善处置",反而把价值连城的文物低价变卖,这不仅违背了捐赠人的初衷,更可能涉嫌违法违规。就像北京高思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志军所说,就算是"伪作",博物馆也无权单方面处置,至少该给捐赠人一个收回的选择权,未经告知就擅自变卖,已经侵犯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事件能发酵至今,还因为它触碰了公众的信任底线。庞家无偿捐赠国宝,是出于对国家文物保护的信任;老百姓走进博物馆,是相信那里的每一件文物都被妥善呵护。可南京博物院的做法,相当于把这份信任摔在了地上——说你这是伪作就是伪作,处置了也不用告诉你,出了问题拿"按规定"当挡箭牌。如果连国家级博物馆都这么粗放管理,谁还愿意把自家珍藏的文物捐赠出来?要知道,近年来我国文物捐赠数量逐年下降,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捐赠人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南京博物院的这起事件,无疑会让这种信任危机雪上加霜。

值得欣慰的是,事件已经引起了高层重视。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纪委监委、文旅、文物等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国家文物局也介入核查,承诺会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这不仅是为庞家讨一个说法,更是为全国的文物管理立规矩。毕竟,文物不是博物馆的"私产",而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每一次鉴定、每一次处置,都得经得起法律的审视和时间的检验。

一张68年的老清单,戳破了博物馆的"伪作"谎言?

现在回头看,庞家后人保留了68年的那张捐赠清单,不仅是维权的凭证,更像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文物管理中需要完善的漏洞。它提醒我们,文物保护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和充足的资金,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敬畏的心。鉴定可以有分歧,但程序不能有瑕疵;处置可以按规定,但告知不能少;管理可以有弹性,但信任不能丢。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博物馆敲响了警钟:文物管理没有"免检产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未来,文物鉴定是否该引入第三方机构?捐赠文物的处置是否该建立更透明的公示机制?捐赠人的权益是否该有更明确的法律保障?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调查结束后,给出明确的答案。或许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建立捐赠文物专属档案,定期向捐赠人反馈文物状况,处置前必须进行公示听证,让文物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截至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那5件失踪的古画还有多少未解之谜,我们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老清单,已经推动着文物管理向更规范、更透明的方向迈进。毕竟,每一件文物都承载着历史的记忆,每一次捐赠都饱含着文化传承的期待,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有丝毫辜负。希望调查组能彻查到底,不仅要查清文物的真实去向,更要厘清鉴定、处置过程中的责任,给庞家后人一个交代,也给全国人民一个放心的答案。

本文事实依据来自南京博物院2025年公开声明、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备案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光明网、新黄河、中华网、鲁网等权威媒体的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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