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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被邻居摔死后主人上门打砸遭反杀,邻居家属:“我认为父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景点排名 2025年11月17日 01:07 2 cc

邻里间的一次犬只伤人事件,最终演变为造成一死一伤的刑事案件。2025 年春节期间发生在山西长治的这起悲剧,随着一审开庭日期的临近,再度引发公众对正当防卫边界、邻里纠纷处置的广泛讨论。11 月 13 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进行一审审理,被告人申某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而其家属坚称,老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一、犬只伤人:春节前的意外冲突导火索

狗咬人被邻居摔死后主人上门打砸遭反杀,邻居家属:“我认为父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2025 年 1 月 30 日,距离农历春节仅剩数日,山西长治的乡村里已透着几分年味。当天下午 3 时许,申某良的儿子拎着空矿泉水桶走出家门,准备前往附近的取水点打水。当他走到自家院外路边,正要上车时,邻居郭某某家拴在路边树干上的犬只突然挣脱绳索,猛地扑向他的腿部发起攻击。

突如其来的撕咬让年轻人猝不及防,腿部传来的刺痛感让他下意识做出反应,一把抓起扑在腿上的犬只,狠狠摔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当时他并未过多留意犬只的状况,捂着受伤的腿部匆匆上车离去。直到半个多小时后,他打完水返程,才发现那只犬只依旧躺在原地,四肢僵硬已无生命迹象。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年轻人第一时间将情况告知家人。申某良的妻子得知儿子被咬伤、犬只被摔死的经过后,主动联系了郭某某的姐姐,希望通过语音沟通协商解决此事。但双方在沟通中未能达成共识,郭某某姐姐的态度强硬,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方案。

协商无果后,申家选择报警求助。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电话联系郭某某的妻子赵某某,通知其前往派出所配合处理该起涉犬纠纷。按照公安机关涉犬警情处置规范,此类因犬只伤人引发的纠纷,犬主需配合警方调查核实,但若存在放任犬只伤人的情况,还需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赵某某明确表示拒绝配合警方工作,让这起本可通过调解化解的纠纷陷入僵局。

二、深夜闯宅:打砸升级的肢体冲突

纠纷未能在白天得到解决,矛盾却在夜幕降临时迅速升级。1 月 30 日晚上 7 时许,天色已完全暗下来,乡村的夜晚格外安静,这样的宁静却被一阵猛烈的砸门声打破。郭某某带着妻子赵某某以及多名亲属,气势汹汹地来到申某良家门口,二话不说便开始撞击院门。

木质院门在众人的合力撞击下很快被砸开,伴随着 “哐当” 一声巨响,郭某某一行人冲进申家院子。他们并未寻求进一步沟通,而是直接展开打砸,院子里的花盆被踢翻,杂物散落一地,厨房窗户的玻璃被石块和棍棒击碎,碎片四溅,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冷光。

今年已 60 岁的申某良听到动静后,连忙从屋内走出查看情况,刚到院子中央就被郭某某等人围住。多名年轻力壮的男子对着申某良轮番推搡、拳打脚踢,老人瘦弱的身躯在围攻下毫无还手之力。申某良的妻子和女儿申女士见状,急忙上前试图阻拦,却也被对方打倒在地,女儿的手臂被划出一道血痕,妻子的额头撞到墙角,鼓起一个红肿的包。

混乱中,申某良被不断逼退,最终退至院子西侧的窗台边,身后已无退路,墙角的空间让他无法再闪躲。郭某某等人依旧没有停手,拳头和脚不断落在他的身上、头上。就在这危急时刻,申某良瞥见窗台上放着一把刀 —— 那是家人春节前准备年货时用来杀鱼的工具,用完后随手放在窗台上晾干,刀柄还带着些许水渍。

为了摆脱围攻,申某良下意识地伸手拿起那把杀鱼刀,朝着面前围拢的人群胡乱挥刺。刀具划破空气的声音与混乱的打斗声交织在一起,现场瞬间陷入一片混乱。郭某某在挥刺过程中被刀刃划伤,鲜血迅速浸透了衣物,其亲属也有一人被划伤。看到鲜血流出,围攻的人群才逐渐停手,现场陷入短暂的死寂。

三、伤亡结果:故意伤害罪公诉与正当防卫之争

事发后,有人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郭某某已因失血过多出现休克症状,医护人员迅速对其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理,随后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抢救。然而,经过数小时的全力救治,郭某某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受伤的亲属经治疗后无生命危险,已顺利出院。

警方抵达现场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封锁勘查,提取了作案工具杀鱼刀,固定了现场的打砸痕迹和血迹。申某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法医鉴定,申某良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手臂、背部、腿部均有明显淤青,鼻骨骨折,伤情构成轻伤。

案件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申某良提起公诉。检方认为,申某良在与郭某某等人的冲突中,持械故意刺伤他人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申某良的家属对此持有不同意见。作为事发全程的目击者,女儿申女士向记者详细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她坚定地认为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方是非法闯入我们家,还进行打砸和围殴,我父亲已经被逼到了绝境,拿起刀只是为了自保,根本不是故意要伤害谁。” 申女士展示了事发当天拍摄的照片,照片中可以清晰看到院子里的狼藉景象,破碎的玻璃、翻倒的物品,以及父亲身上的淤青和伤口。

郭某某的妻子赵某某则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天晚上他们只是前往申家理论,全程仅发生争吵,并未动手打人。“我丈夫从走进他们家院子到被刺倒地,前后不过十几秒时间,根本没有所谓的围殴,是申某良突然拿刀伤人。” 赵某某认为,申某良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而非正当防卫。

四、一审开庭:聚焦防卫边界的司法考量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集中在申某良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我国法律及司法实践,正当防卫需满足五个核心要件:存在真实且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正处于正在进行的状态;行为人主观上有保护合法权益的防卫意图;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在这起案件中,郭某某等人非法闯入申某良家中并实施打砸、围殴的行为,是否属于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申某良持刀挥刺的行为是否超出 “必要限度”,成为案件审理的关键。法律界人士表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暴力攻击,属于典型的不法侵害,被侵害人有权进行防卫,但防卫行为的强度需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适应,若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随着案件一审开庭日期的临近,双方当事人的家属都在等待司法的公正裁决。申某良的女儿表示,家人已经委托律师为父亲进行辩护,将向法庭提交案发现场的照片、父亲的伤情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郭某某的家属则希望法院依法严惩凶手,为死者讨回公道。

这起由犬只伤人引发的刑事案件,不仅让两个家庭陷入悲痛,也给公众带来了深刻的警示。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遇到纠纷时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而非采取非法闯入、暴力冲突等极端方式,否则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11 月 13 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进行一审审理,案件的审理结果将对类似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也将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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