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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网友发布疑似看守所监控视频,还有一人戴着脚镣;警方称此类视频禁止外传;律师:若属实涉嫌犯罪

抖音推荐 2025年12月22日 23:23 1 admin

12月21日,一地址为山西的网友发布疑似看守所内部监控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一房间内有多名身着统一蓝色制服的男子,还有一戴着脚镣、穿黄色衣服的男子,具体地址看不清。很多网友质疑,发布者怎么会拿到看守所的监控。

山西一网友发布疑似看守所监控视频,还有一人戴着脚镣;警方称此类视频禁止外传;律师:若属实涉嫌犯罪

12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私信该网友,未获回复。记者注意到,几天前该网友发视频,显示自己在太原。记者致电太原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看守所监控视频禁止私传上网。已看到该视频,但不能确定是否为看守所,“房间放个监控,让这些人去表演,也是有可能的。我觉得他这是演的。”

若将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监控私自上传到网上,该行为如何定性?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若将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监控上传到网上系违法行为,轻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的监控视频,有无相关管理规定?姚志斗表示,看守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的监控视频属于涉密场所信息,属于涉密信息,不允许私下拍摄、存储及传播。

姚志斗表示,一般看守所及监狱等对于监管人员和涉密事项均有相应的细则规定。根据《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丁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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