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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对祖孙被超速车辆撞身亡:司机十余日后病逝,死者家属向多方提出索赔

十大品牌 2025年10月20日 16:43 1 admin

10 月 16 日下午 3 时,湖南攸县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王女士起诉多方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二次庭审宣告结束。法庭内,她坐在原告席上,面前摊开的塑料文件夹里装满证据材料 —— 事故认定书的边角已被反复摩挲得发毛,死亡证明和医疗费票据叠得整整齐齐。这个经历了丧子与丧亲之痛的女人,在过去八个月里,正试图从法律途径为逝去的 3 岁儿子和婆婆讨一个说法。

一、村口惊魂:超速车辆碾碎的午后

湖南一对祖孙被超速车辆撞身亡:司机十余日后病逝,死者家属向多方提出索赔

2 月 11 日的攸县普安桥村,午后阳光透过樟树叶子洒下斑驳光影。王女士的婆婆抱着 3 岁的孙子在自家院子门口晒太阳,孩子手里攥着半块没吃完的饼干,时不时挥舞着手臂追逐飞虫。同村的伯母蹲在不远处择菜,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家常,村口的柏油路上偶尔有车辆驶过。

下午 2 时 17 分,一阵刺耳的引擎轰鸣声打破了宁静。陈某某驾驶的灰色轿车沿着村道由西向东疾驰而来,车轮碾过路面的碎石发出噼啪声响。路边的测速设备清晰记录下这一瞬间 —— 车速达到 80 公里 / 小时,而该路段限速仅为 50 公里 / 小时,超速比例超过 60%。

没等院子里的三人反应过来,轿车突然向右侧偏离车道,车轮碾过路边的排水沟后径直冲向人群。伯母下意识地抬头,只看到车头朝自己撞来,她慌忙向旁边躲闪,右手还是被车门狠狠刮到。更让人揪心的是,车辆径直撞上了抱着孩子的老人,两人被巨大的冲击力掀飞出去,孩子手中的饼干散落一地,沾满尘土。

轿车在撞断两根护栏后才停下,车头严重变形,挡风玻璃碎裂成蛛网状。路过的村民立刻围拢过来,有人拨打 120 急救电话,有人尝试联系伤者家属。被撞的老人蜷缩在地上,胸口剧烈起伏,怀里还紧紧护着孙子,孩子的哭声微弱得几乎听不见。

湖南一对祖孙被超速车辆撞身亡:司机十余日后病逝,死者家属向多方提出索赔

半小时后,急救车和交警勘查车先后抵达现场。医护人员用担架将伤者抬上救护车,急救灯在乡间小路上一路闪烁。交警则用卷尺测量刹车痕迹,长度足有 12 米,又调取了路段两端的监控录像,对肇事车辆进行初步检查,车身上还沾着新鲜的血迹和毛发。

二、责任认定:全责背后的赔偿困局

2 月 14 日,医院的病危通知书送到了王女士手中。经过 72 小时的抢救,她的婆婆终因胸腹脏器严重破裂抢救无效离世,3 岁的儿子也在当天下午停止了呼吸。唯一的幸存者伯母,右手被诊断为多发性粉碎性骨折,至少需要三次手术才能勉强恢复部分功能。

3 月 5 日,王女士接到交警大队的通知,领取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文书上的字迹格外沉重:“当事人陈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依据相关规定,认定陈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无责任。”

拿着这份认定书,王女士一家曾燃起一丝希望。但很快,两个残酷的事实让他们陷入绝望。交警在调查中核实,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并非陈某某,而是其远房亲戚李某;更关键的是,该车仅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未购买任何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按照湖南省 2024 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60 岁以下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为每年 49682 元,王女士 3 岁儿子和婆婆两人的死亡赔偿金合计近 200 万元。再加上两人的丧葬费 8 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10 万元,以及伯母的医疗费、护理费等 5 万余元,总损失已超过 210 万元。

湖南一对祖孙被超速车辆撞身亡:司机十余日后病逝,死者家属向多方提出索赔

王女士第一次尝试联系陈某某协商赔偿是在事故发生十天后,电话那头的他声音虚弱,只说 “会想办法”,便匆匆挂断。2 月 29 日,距离事故发生刚好 18 天,王女士正在整理亲人遗物时,接到了交警的电话:“陈某某昨天因为淋巴癌晚期去世了,后续赔偿问题可能要更复杂。”

她后来通过律师了解到,陈某某早在 2024 年初就被确诊为淋巴癌晚期,事发前一直在接受化疗,身体状况极差。有知情人透露,事发当天陈某某可能因化疗后疼痛难忍,才无法控制车辆,但这一说法因他的离世已无法核实。

三、索赔之路:多方推诿的现实壁垒

陈某某的离世让赔偿责任主体瞬间缺位。王女士的律师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结果却令人失望:陈某某生前因长期治疗癌症耗尽所有积蓄,还欠下 8 万余元债务,名下没有房产、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唯一的 “资产” 是老家一间年久失修的土房,既无产权证明也无市场价值。

保险公司成为家属最先寻求赔偿的对象。根据 2025 年实施的交强险赔偿标准,被保险人承担全部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 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保险公司很快给出赔付意见,同意支付 19.8 万元,但这笔钱仅能覆盖不到 10% 的损失。

“我们只能严格按照交强险条例进行赔付,超出部分无法承担。”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向王女士解释,交强险属于强制性保险,赔付额度由国家统一规定,无法突破限额进行额外赔偿。

向陈某某的继承人索赔的路同样走不通。陈某某的配偶和子女在得知情况后,很快向法院提交了书面声明,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对其全部遗产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意味着,他们无需以个人财产承担事故赔偿义务。

王女士的律师曾多次联系陈某某的儿子,对方在电话中无奈表示:“我父亲治病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钱,还欠了一堆债,我们根本没有能力赔偿。现在放弃继承,也是实在没办法。”

四、庭审焦点:车主是否存在过错出借?

湖南一对祖孙被超速车辆撞身亡:司机十余日后病逝,死者家属向多方提出索赔

10 月 16 日的庭审现场,争议焦点集中在车主李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的律师认为,李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借给身患重病的陈某某使用,可能存在 “过错出借” 情形,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李某在法庭上对此坚决否认。他出示了事发前的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明陈某某是以 “帮朋友办事” 为由借车,并未提及自己身患淋巴癌晚期的情况。“我要是知道他身体不好,绝对不会把车借给他。” 李某的声音带着激动,反复强调自己对陈某某的病情毫不知情。

律师解释,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的情形通常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与事故有关、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知道驾驶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等。目前最大的问题是举证困难 —— 陈某某的病历显示其癌症确诊于 2024 年初,但没有证据证明李某知晓这一情况。除非能找到证人证明李某了解陈某某的病情,否则很难认定其存在过错。

法庭上,王女士的律师提交了厚厚的证据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死亡证明、医疗费票据、陈某某的病历复印件以及车主与陈某某的借车记录。他当庭陈述:“车主对借车人的身体状况负有审查义务,这种审查不能仅停留在表面,尤其在明知对方长期生病的情况下,更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

李某的代理律师则反驳称,陈某某的癌症并非直接导致事故的原因,事故是因超速和操作不当引发,与疾病无直接关联。“不能因为驾驶人恰好患病,就倒推车主存在过错,这不符合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则。”

下午 3 时,庭审在双方的激烈辩论中结束,法官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走出法院大门,王女士停下脚步,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 —— 那是去年春节拍的,婆婆抱着儿子笑得眉眼弯弯。秋风卷起照片的边角,她用手指轻轻抚平,目光望向远处的天空,久久没有移动。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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