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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已生效!深圳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被判无期未上诉,受害者家属拿回女儿遗物:杯子里还有当日没喝的水

抖音推荐 2025年12月14日 22:22 2 cc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曼

一审判决后第15天,12月12日,深圳14岁女孩被同学杀害案受害者家属、优优妈妈向大河报《看见》记者确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驳回其提出的抗诉申请。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抗诉请求答复中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本院认为你们提出的抗诉理由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庭审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判决已生效!深圳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被判无期未上诉,受害者家属拿回女儿遗物:杯子里还有当日没喝的水

优优妈妈介绍,12月11日,他们依法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书,预计会在3个月内获得回复。在此前的刑事诉讼中,优优家人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是否会另行提出民事诉讼,优优妈妈表示还没有相关打算,要咨询律师建议。

一审判决之日起10日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优优妈妈表示,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尽管法律程序暂告段落,但失去女儿的伤痛仍深深笼罩着这个家庭。她向记者讲述,昨天去警方那儿拿女儿的遗物,发现优优的水杯上沾了血,杯中还有案发当日未喝完的水,“我一看就忍不住疯狂地嚎啕大哭,太难受了,太难受了……”

案件回顾

2025年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潘某某(殁年14岁)是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钟某某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钟某某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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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已生效!深圳14岁男生杀害女同学被判无期未上诉,受害者家属拿回女儿遗物:杯子里还有当日没喝的水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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