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济川“25岁的我勇敢从大厂离职”“37岁,年薪百万,我却从互联网大厂离职”“从大厂裸辞两年的我,如今过得怎么样”……据新华网报道,近期,“大厂离...
2025-11-17 0
一审庭审现场,当被告申某的辩护律师拿出 DNA 检测报告时,全场哗然。报告明确显示,案发时申某挥舞的剔骨刀上,仅检测出申某本人的 DNA,并未发现死者郭某的任何生物痕迹。这一结果与此前 “申某持刀刺死郭某” 的初步认定形成强烈冲突,也让案件的核心事实变得模糊。
按照常理,若郭某身中九刀并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凶器上理应残留其血迹或组织样本。但检测结果却完全相反,这不禁引发多重疑问:郭某的致命伤口是否真的来自这把剔骨刀?案发现场是否存在另一把未被找到的凶器?混乱打斗中,是否出现了 “己方误伤” 的情况?这些疑问直接动摇了 “申某故意伤害” 的指控基础,也让责任划分变得异常复杂。
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提出,DNA 检测结果表明,现有证据无法直接证明申某的刀具与郭某的死亡存在直接关联。“既然刀上没有死者的生物痕迹,就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 律师进一步推测,案发时现场人员混杂、空间狭窄、光线昏暗,郭某一方共有五人,且情绪激动,不排除在混战中相互误伤的可能。“如果部分伤口并非申某造成,那么将全部责任归咎于他,显然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这一关键证据的披露,让舆论瞬间反转。此前不少人基于 “一死三伤” 的结果,倾向于认定申某防卫过当,但如今 DNA 检测的矛盾,让更多人开始质疑案件的真相:“没有 DNA 匹配,凭什么认定是申某刺死了郭某?”“会不会是郭某一方在打斗中自己造成了伤害?” 这些疑问,也让法官在认定事实时面临更大的挑战。
随着庭审的推进,案发前后的完整细节也逐渐浮出水面,这场悲剧的酿成,源于一场情绪失控的连锁反应。
正月初二下午,申某的儿子小申和朋友出门准备驾车时,突然被邻居郭某家拴在门外的土狗扑咬。小申事后回忆,狗先后咬了他两次,腿上留下明显伤痕。担心朋友也遭到袭击,情急之下,他顺着狗链将狗拽起,两次摔在地上,狗随后失去了动静。
意识到闯了祸,小申第一时间前往郭家说明情况,但家中无人应答。回家后,他让母亲联系郭某一方协商解决,没想到对方态度极其强硬,不仅拒绝沟通,还言语指责小申 “故意杀狗”。协商无果后,小申选择报警,希望通过警方调解处理此事。
当天晚上,小申一直在派出所等待郭某一方前来协商,但直到深夜,对方始终没有出现。他不知道的是,此时的郭家,正被愤怒情绪裹挟,一场更大的冲突即将爆发。郭某的妻子赵女士事后坦言,得知狗被摔死后,她 “气不过”,觉得 “狗都死了,对方还要报警,根本没把郭家放在眼里”。这种情绪的积累,让她失去了理性判断,决定带着两个女儿上门 “讨说法”。
当晚 19 时许,天色已完全黑透,赵女士带着两个女儿来到申家。她们没有按门铃,也没有敲门,而是直接采取了极端行为 —— 踹门、砸窗,最终破门而入。申家的门窗玻璃被砸得粉碎,碎片散落一地,屋内的宁静被瞬间打破。申某和妻子、女儿正在家中休息,面对突然闯入的三人,顿时陷入恐慌。
邻居听到巨大的嘈杂声后,曾试图上门劝架,但赵女士和两个女儿情绪激动,根本无法阻止。随后,郭某本人也赶到现场,原本的 “三人对峙” 升级为 “五人混战”。申家仅有三人,而郭家一方有五人,且气势汹汹。申家的老式住宅结构特殊,没有明确的围墙,院子连着院子,屋内空间狭窄,人员混杂在一起,冲突一触即发。
混乱中,申某感到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他摸到窗台上的一把剔骨刀,开始胡乱挥舞,试图逼退对方。最终,这场打斗造成了一死三伤的惨重后果:郭某身中九刀,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赵女士和两个女儿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人构成重伤;申某本人也鼻骨骨折,身上多处淤青。
除了 DNA 证据的矛盾,庭审中的另外两个关键争议点,也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定性 —— 申家 “五次报警无人到场” 的说法,以及双方对 “入户行为” 的定性分歧。
申某的女儿在庭审中回忆,案发当晚的混战持续了约几十分钟,期间,申家一共拨打了五次报警电话,但始终没有警察到场。“我们当时真的很害怕,对方人多势众,还在打砸,我们只能一遍遍报警求救,但电话打出去后,一直没有回应。” 这一细节曝光后,引发了公众对基层公安反应机制的强烈质疑。
邻里冲突本是常见的民事纠纷,若警方能及时介入,或许就能阻止矛盾升级。但在这起案件中,申家的五次报警均未得到回应,最终导致冲突失控演变为刑事案件。截至目前,警方尚未就 “为何未及时出警” 这一问题作出正面回应,但这一细节无疑为申某的 “正当防卫” 辩护提供了新的支撑 —— 在求助无门、面临紧迫危险的情况下,采取防卫行为具有更强的合理性。
另一个核心争议点,是郭某一方的行为是否构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赵女士在庭审外表示,她和家人只是 “走进邻居家讨说法”,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 “非法侵入”。但申家一方坚持认为,对方未经允许,砸窗、撬门、强行冲入家中,属于典型的非法入侵。
这一定性分歧至关重要,因为 “非法侵入住宅” 是正当防卫的重要适用前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入住宅等不法侵害,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在这起案件中,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部分证人证词模糊,双方对入户行为的描述截然不同,给法官的认定带来了极大难度。
不过,赵女士在庭审外的一段供述,成为了对她不利的关键证据。她承认,当时上门 “砸玻璃泄愤” 是因为 “脑子一热,想着出出气”,并没有真正想要协商解决问题。这句 “出出气” 的坦白,直接印证了其行为的挑衅性和违法性,也为申某一方的 “正当防卫” 主张提供了实质性支撑。目前,赵女士及两个女儿已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另案提起公诉。
为了证明案发时申某处于 “被多人围殴” 的危险境地,申某的家属在庭审中提交了相关医疗资料。资料显示,申某在冲突中造成鼻骨骨折、面部淤伤、肋部擦伤等多处伤情,这些伤情经鉴定并非轻微伤。
律师指出,这些伤情足以证明,申某在案发时确实遭到了郭某一方的暴力攻击,其人身安全受到了紧迫且现实的威胁。“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面对五名年轻力壮的闯入者,在狭窄昏暗的空间里被围殴,鼻骨都被打断了,这种情况下,他的防卫行为是出于生存本能,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满足 “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范围” 等条件。申某的伤情证据,与郭某一方非法侵入住宅、持械打砸的行为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 “不法侵害” 的真实性和紧迫性。
结合之前的 DNA 检测结果,律师进一步提出,既然申某本人也遭受了严重伤害,且凶器上没有死者的 DNA,就不能排除郭某一方在攻击申某时,因自身混乱导致受伤的可能。“在多人混战的场景下,很难精准判断每一处伤口的来源。如果申某的防卫行为是为了阻止对方的持续攻击,那么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也不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相关文章
文/王济川“25岁的我勇敢从大厂离职”“37岁,年薪百万,我却从互联网大厂离职”“从大厂裸辞两年的我,如今过得怎么样”……据新华网报道,近期,“大厂离...
2025-11-17 0
文 | 顾远山编辑 | 顾远山高市早苗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只是想要讨好美国,怎么就突然与世皆敌了呢?为了能讨好美国,高市早苗刚上任就敢公然对台海问题指手...
2025-11-17 0
杭州日报2025-11-17 12:51:0011月17日,全运会游泳项目迎来最后一个比赛日。在上午时段男子4×100米混合接力赛预赛中,浙江队从小组...
2025-11-17 0
把唐山想成只会啃老本的工业城? 我上周刚回来,脸被打得啪啪响——原来它偷偷把钢厂、矿道、老长城全装了外挂,夜里亮灯那一刻,我直接原地改口:这城市,野...
2025-11-17 0
11月14日,就在高市早苗引爆中日关系期间,美国国防部发布消息称美国国务院已经批准了特朗普第二个任期中首笔对台军售,将价值约3.3亿美元的F-16、C...
2025-11-17 0
北寺庄村是一个典型的华北乡村,村民们世代聚居,房屋错落有致,一条条狭窄的乡间小道连接着家家户户的日常。李先生家与范某某家相邻,两家中间隔着一条不到一米...
2025-11-17 0
我国各地都有好玩的地方,每年有很多人都会去玩,在景区里面人山人海,一些热门的景点在节假日就更加热闹了。经常走动的人总会有几个地方很喜欢,有些人到那里旅...
2025-11-17 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