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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十大品牌 2025年12月25日 16:25 1 admin

2025年2月28日,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检查巩义市某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现场易起尘物料未覆盖超3000平方米;道路积尘严重,长度约1000米、厚度约3厘米,风吹起尘严重;现场出入口车辆出入未冲洗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的规定,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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