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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睡工地5年,工头从不赶他,工程封顶 对工头说:带我见个人

排行榜 2025年08月14日 15:14 1 admin

我叫周建国,一个在工地上滚了二十多年的工头。

这名头听着好像挺威风,手底下管着百十来号人,实际上呢?就是个高级保姆,操心水泥够不够,操心塔吊稳不稳,还得操心今天老张家的婆娘是不是又跟他闹别扭了,明天小李那个兔崽子会不会又偷懒耍滑。

我这人,脾气算不上好,尤其是太阳底下晒一天,那火气“蹭”地一下就上来了,看谁都像欠我钱似的。

工地上的人都怕我,见了我跟老鼠见了猫一样,一个个都缩着脖子干活。

但我这辈子,有件事做得特别不像我自个儿的风格。

我们这个“锦绣华庭”三期的项目,从挖地基那天起,工地上就多了个“编外人员”。

一个流浪汉。

没人知道他叫什么,从哪儿来。他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工地的角落,找了个还没来得及清理的管道堆,铺了点硬纸板,安了家。

一开始,保安老王想赶他走。

安全条例在那儿摆着呢,工地是什么地方?闲杂人等免入,出了事谁负责?

老王提着警棍过去,还没开口,那人就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就那一眼,老王后来跟我学,说那眼神,不像个流浪汉,平静得像一潭深水,看不到底。他说他当时心里“咯噔”一下,硬是没把那句“赶紧滚”说出口。

这事儿报到我这儿,我正为一批不合规的钢筋跟材料商吵得脸红脖子粗,一听这事,火气更大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工地是收容所吗?给我轰出去!”我冲着电话吼。

挂了电话,我自个儿气冲冲地就往那角落去了。

我得亲眼看着他滚蛋。

那天下午,太阳毒得能把人晒脱层皮。工地上尘土飞扬,搅拌机的轰鸣声震得人耳朵疼。

我隔着老远就看见了他。

他缩在管道的阴影里,身上那件看不出原色的外套裹得紧紧的,好像生怕别人抢了他似的。他面前摆着一个破碗,里面是半个干硬的馒头。

我走到他跟前,他感觉到了,慢慢抬起头。

我也看清了那双眼睛。

老王没说错。那眼神里没有流浪汉常见的畏缩、麻木或者讨好,只有一种……怎么说呢,一种沉淀下来的平静,甚至带着点审视的意味。

他看着我,就像在看一块石头,一棵树,或者这片他脚下的土地。

我准备好的一肚子骂人的话,瞬间就卡在了喉咙里。

“看什么看!赶紧走!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我还是吼了出来,但底气明显不足。

他没说话,只是默默地低下头,拿起那半个馒头,非常缓慢地、非常认真地啃了一口。

那样子,不像在吃饭,像在完成一个什么重要的仪式。

我心里那股无名火,突然就有点烧不起来了。

我烦躁地抓了抓被安全帽压得扁塌的头发。

“嘿!跟你说话呢!听见没有?”

他还是不理我。

旁边的小李——我带的徒弟,凑过来说:“师父,算了吧,我看他也不碍事,就在这角落里,碍不着咱们施工。”

我瞪了他一眼:“你懂个屁!安全责任!你负啊?”

小李缩了缩脖子,不敢说话了。

我盯着那个流浪汉,他自始至终没再看我一眼,专心致志地对付他那个馒头。

我忽然觉得特没劲。

我一个大工头,跟一个连话都说不出来的流浪汉置什么气?传出去都嫌丢人。

“老王!”我冲不远处的保安亭喊,“看住他!别让他乱跑,尤其是别靠近施工区!出了事我唯你是问!”

这算是我松了口。

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那天太阳太晒了,也可能是因为那双过于平静的眼睛。

总之,他就这么留下了。

这一留,就是五年。

五年,足够一座荒地变成高楼林立的小区。

“锦绣华庭”三期,从地基到主体,从内墙到外装,一砖一瓦,都是我们这些人用汗水垒起来的。

而那个流浪汉,就像这栋楼的活体地标,成了我们工地一个奇特的存在。

他从不主动跟人说话,也从不索要什么。

有时候,食堂的饭菜有富余,好心的厨子老张会给他送一份过去。他也不说谢谢,就那么接过来,安安静静地吃完,然后把饭盒刷得干干净净,放在原地等老张来收。

工人们休息的时候,会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吹牛打屁,聊家里的老婆孩子,聊哪个明星又出了什么新闻。

他就在不远处坐着,像个入定的老僧,对周围的一切充耳不闻。

大家渐渐地也习惯了他的存在。

一开始还有人好奇,拿他开玩笑,后来发现他完全没反应,也就都觉得无趣了。

他成了工地背景板的一部分,就像那台永远在转的塔吊,那堆永远清不完的建材。

我有时候会观察他。

尤其是在我心烦意乱的时候。

比如,跟甲方为了工程款扯皮,气得我脑仁疼;或者家里那口子又打电话来抱怨儿子成绩下降,生活费不够。

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会不自觉地走到那个角落。

他总是在那里。

或坐,或卧,永远那么安静。

他好像跟这个世界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外面的世界再喧嚣,再狗屁倒灶,都影响不到他。

看着他,我心里那股邪火,就好像被一盆凉水给浇熄了。

我甚至觉得,他比我活得明白。

我这二十多年,拼死拼活,挣了点钱,在老家盖了房,供儿子上了大学,可我得到了什么?一身的毛病,两鬓的白发,还有一颗越来越烦躁的心。

他呢?他一无所有,却好像拥有了全世界的安宁。

当然,这种矫情的想法只是一闪而过。

转头我就得继续去跟现实死磕。

小李有一次喝了点酒,壮着胆子问我:“师父,你为啥一直留着那个人啊?说实话,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

我抿了一口杯子里的二锅头,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烧得心里暖烘烘的。

“我哪知道。”我说的是实话,“可能……就是看着顺眼吧。”

其实我知道,没那么简单。

我留着他,可能是在留着一个参照物。

一个提醒我,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性的参照物。

虽然那种可能性,我这辈子都够不着。

五年时间,一晃而过。

“锦绣华庭”三期,终于要封顶了。

封顶那天,按照惯例,要搞个仪式。甲方领导、公司高层都会来,热热闹闹的。

工地上挂满了红色的条幅,工人们也都换上了干净的工装,一个个喜气洋洋。

这意味着,项目快结束了,他们可以拿着工钱回家过个好年了。

我也挺高兴。

这五年,我几乎是把家安在了这里,从黑发熬到了白发,总算是要交差了。

仪式结束,领导们前呼后拥地走了。

我一个人站在还没装窗户的顶楼,看着脚下这座城市。

流浪汉睡工地5年,工头从不赶他,工程封顶 对工头说:带我见个人

夕阳把天边染成了金色,远处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车流像一条条发光的河。

真的壮观。

我心里涌起一股豪情。

这繁华的都市,有我周建国的一份功劳。

我正感慨万千,小李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

“师父!师父!不好了!”

我眉头一皱:“嚷嚷什么?天塌下来了?”

“不是……是……是那个流浪汉!”小李指着楼下,“他……他……”

“他怎么了?终于想通了,自己走了?”我开了个玩笑。

“不是!他……他让我来找你!”

我愣住了。

“找我?他不是不会说话吗?”

“他会!他刚才就站在那儿,对我说,‘去找你们周工,我有事找他’,声音……声音还挺正常的!”小李的表情跟见了鬼一样。

我心里“咯噔”一下。

五年了。

整整五年,他没说过一句话。

今天,这楼封顶了,他开口了。

我快步走到楼下,工人们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只有几个相熟的还在那儿抽烟聊天。

他站在那个他待了五年的角落,但今天,他没有缩着,而是站得笔直。

夕阳的余晖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他身上的破烂外套,似乎也没那么碍眼了。

他看着我走近,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清晰的情绪。

那是一种……请求。

我走到他面前,我们俩隔着三步远的距离,对视着。

工地上很安静,只剩下风吹过空旷楼体的声音,呜呜作响。

“你找我?”我先开了口,声音有点干。

他点了点头。

然后,他说出了五年来的第二句话,一句让我直接愣在原地的话。

“周工头,谢谢你这五年的收留。”

他的声音很沙哑,像是很久没用过的机器,带着金属摩擦的质感,但吐字很清晰,甚至有点文绉绉的。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你……你到底是谁?”我问出了那个盘旋在心里五年的问题。

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

“楼封顶了,我的事也该了了。”

流浪汉睡工地5年,工头从不赶他,工程封顶 对工头说:带我见个人

他顿了顿,目光投向那栋崭新的大楼,眼神里是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有怀念,有悲伤,还有一丝解脱。

“周工头,能不能再麻烦你最后一件事?”

“你说。”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

“带我去见个人。”

我心里一紧。

这剧情,怎么跟电视剧似的?

“见谁?”

他吐出了一个名字。

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陈启明。

锦绣华庭开发商,我们这个项目的总公司——“启明集团”的董事长。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人疯了。

陈启明是什么人?

云端上的人物,财经杂志的常客,身家百亿的商业巨鳄。

别说我一个工头,就是我们项目经理,想见他一面都得提前半个月预约,还不一定能见到。

你一个流浪汉,凭什么?

“你认识陈董?”我带着一丝嘲讽的语气问。

他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

这给我整不会了。

“你到底什么意思?”我有点不耐烦了。

“我们没见过。”他说,“但他应该想见我。”

我被他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气笑了。

“嘿,我说你这人有意思啊。在这儿白吃白喝五年,脑子睡糊涂了吧?陈董想见你?他知道你是谁啊?”

工地上剩下的几个工人也围了过来,对着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这人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我看像,八成是幻想自己是什么大人物。”

他没有理会周围的议论,只是看着我,眼神执着得像钉子。

“周工头,你只要带我到启明集团楼下就行。剩下的,我自己来。”

我看着他。

夕阳已经完全沉下去了,天色暗了下来。工地的灯亮了,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心里天人交战。

理智告诉我,这纯粹是无理取闹,我凭什么要为一个疯子浪费时间?

但情感上,我却有一丝动摇。

五年的相处,虽然我们没说过几句话,但我知道,他不是个疯子。

一个疯子,不可能有那么沉静的眼神。

一个疯子,不可能五年如一日地守在这里,风雨无阻。

他身上,一定有故事。

而这个故事,似乎马上就要揭晓了。

我这人,没什么大本事,但就有一点,好奇心重。

“行。”我咬了咬牙,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我带你去。”

周围的工人都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小李更是直接拉住了我的胳膊。

“师父,你疯啦?你带他去,人家能让你进门吗?别到时候把你也当成闹事的给抓起来!”

我甩开他的手:“去去去,一边待着去。我心里有数。”

其实我心里一点数都没有。

我就是凭着一股冲动。

我带他去洗了个澡,从我自己的行李里翻出一套还算干净的工作服给他换上。

洗漱干净后,他整个人都变了样。

虽然还是很瘦,脸上有风霜的痕迹,但眉眼间,竟然有几分儒雅之气。

他大概五十岁左右,头发花白,但梳理整齐后,显得很精神。

“走吧。”我对他说。

我们俩打了个车,直奔市中心的启明集团总部大厦。

那是一栋耸入云霄的玻璃幕墙建筑,在夜色中闪闪发光,像一把利剑,刺破了城市的夜空。

我站在大厦下面,仰头看着,感觉自己渺小得像一只蚂蚁。

我一个天天跟钢筋水泥打交道的人,到这种地方来,浑身不自在。

“就是这儿了。”我说,“你自己上去吧,我在下面等你。”

我怂了。

我敢在工地上对百十来号人呼来喝去,敢跟材料商拍桌子,但我不敢进这扇旋转门。

这里面,是另一个世界。

他看了我一眼,说:“周工头,你是个好人。”

说完,他竟然朝我鞠了一躬。

我愣住了,心里五味杂陈。

然后,他转过身,一步一步,非常坚定地走向了那扇金碧辉煌的旋转门。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突然有点紧张。

他会被保安拦下吗?

他会被当成疯子赶出来吗?

出乎我的意料,他畅通无阻地走了进去。

大厅里穿着职业装的保安,好像没看见他一样。

我正纳闷,手机响了。

是个陌生号码。

我犹豫了一下,接了。

“喂?是周建国,周工头吗?”电话那头是一个很客气的女声。

“我是,你哪位?”

“我是启明集团董事长办公室的,我姓王。陈董请您上来一趟,在顶楼会客室。”

我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什么情况?

陈启明?要见我?

我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我晕晕乎乎地走进那扇我刚才还不敢进的旋转门,一个穿着套裙,非常干练的女士已经在等我了。

她就是电话里的王秘书。

“周工,这边请。”她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态度客气得让我受宠若惊。

我跟着她走进电梯,电梯飞速上升,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一路上,我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

难道那个流浪汉,真的是什么隐藏的大佬?

难道他跟陈启明是亲戚?或者有什么天大的恩怨?

那他为什么要在我的工地上待五年?

一个个谜团,像乱麻一样缠绕着我。

电梯门打开,是顶楼。

整个楼层安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脚下是柔软的地毯,墙上挂着我看不懂的艺术画。

王秘书把我带到一扇厚重的木门前,轻轻敲了敲门。

“陈董,周工头到了。”

“请进。”里面传来一个沉稳的男声。

王秘书推开门,对我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我深吸一口气,迈了进去。

会客室非常大,装修是那种低调的奢华。巨大的落地窗外,是整个城市的璀璨夜景。

一个穿着中式盘扣上衣的男人,正背对着我,站在窗前。

他就是陈启明。

我只在杂志和电视上见过他。

而我的那个“编外人员”,那个流浪汉,正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的沙发上。

他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他看到我进来,对我点了点头,示意我坐下。

我拘谨地在离他最远的另一张沙发上坐下,屁股只敢沾一个边。

陈启明转过身来。

他比我想象的要年轻一些,大概五十多岁的样子,保养得很好,眼神锐利,带着一种久居上位的威严。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沙发上的“流浪汉”,脸上没什么表情。

“你叫周建国?”他开口问我,声音不大,但很有穿透力。

“是……是的,陈董。”我紧张得有点结巴。

“这五年,多谢你照顾他。”陈启明说。

我更懵了。

“陈董,您……您认识他?”

陈启明没有回答我,而是走到了“流浪汉”面前。

他盯着他,看了很久很久。

那眼神,非常复杂。有惊讶,有疑惑,有探究,甚至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

“是你?”陈启明的声音有些颤抖。

“流浪汉”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口气,然后抿了一口。

他的动作,优雅得像个学者。

“陈总,别来无恙。”他终于开口了。

我差点从沙发上摔下去。

陈总?

他叫陈启明“陈总”?

这口气,完全是平辈论交,甚至还带着点居高临下的味道。

陈启明的脸色变了。

他脸上的威严和锐利瞬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度的震惊和难以置信。

他后退了一步,指着“流浪汉”,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你……你是……林工?”

林工?

哪个林工?

我脑子飞速旋转,搜索着这个姓氏。

突然,一个尘封已久的名字,从我记忆的角落里跳了出来。

林修远。

我刚入行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子,在另一个工地上当学徒。

那个时候,建筑界有个传奇人物,叫林修远。

他是个天才设计师,年纪轻轻就拿遍了国内所有的大奖。他设计的建筑,不光是建筑,更是艺术品。

据说他为人孤傲,恃才傲物,得罪了不少人。

但他的才华,是所有人都公认的。

我当时远远地见过他一次。

他来我们工地视察,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戴着金丝眼镜,身边围着一群点头哈腰的领导。

他就是天上的星星,而我,是地上的泥。

后来,我听说他出事了。

他当时正在主持设计一个划时代的项目,叫“未来之城”,就在现在“锦绣华庭”这块地上。

那个项目,比“锦绣华庭”要宏大得多,也超前得多。

就在项目即将动工的时候,突然爆出了一个天大的丑闻。

说林修远设计的图纸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他还收受了材料商的巨额贿赂。

一夜之间,天才陨落,变成了人人喊打的阶下囚。

“未来之城”项目也因此流产。

那块地,荒了十几年,才被启明集团接手,盖了现在的“锦绣华庭”。

而林修远,从那以后,就销声匿迹了。

有人说他坐牢了,有人说他破产后跳楼了,还有人说他受不了打击,疯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穿着我的旧工服,喝着茶的男人。

再把他和我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的林修远重叠在一起。

怎么可能?

这简直比小说还离奇!

“真的是你?”陈启明的声音里带着哭腔,“修远……你……你这些年,都去哪儿了?”

林修远,也就是那个流浪汉,放下了茶杯。

“我就在这里。”他指了指脚下,“哪儿也没去。”

陈启明顺着他的手指看去,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你……你一直在这块地上?”

“是。”林修远淡淡地说,“从‘未来之城’倒下的那天起,我就在这里。我看着它荒草丛生,看着它被推平,看着你们……在它的尸体上,盖起新的楼。”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锤子,重重地敲在陈启明的心上,也敲在我的心上。

我终于明白了。

他为什么要在我的工地上待五年。

他不是在流浪。

他是在守着一座坟墓。

一座埋葬了他的梦想、他的声誉、他的一切的坟墓。

他要亲眼看着,仇人在这片废墟上,建起所谓的辉煌。

这是何等残忍的自我折磨!

陈启明身体晃了晃,几乎站不稳,他旁边的秘书赶紧扶住了他。

“不……不是那样的……修远,你听我解释……”陈启明慌乱地摆着手。

“解释?”林修远笑了,那笑容里充满了无尽的悲凉和讽刺,“解释你当年为什么要做伪证?解释你为什么拿了我的设计稿,改头换面,变成了你自己的东西?还是解释,你是怎么一步步,踩着我的尸骨,爬到今天这个位置的?”

轰!

我脑子里像有颗炸弹炸开了。

原来当年的丑闻,是假的!是陈启明陷害了他!

我看着陈启明。

这个在外人眼中光芒万丈的商业巨子,此刻脸色灰败,汗如雨下,像个被当场抓获的小偷。

“我……我当年也是被逼的……”他喃喃自语,“那些投资人……他们觉得你的设计太超前,风险太大……他们逼我……”

“所以你就牺牲了我?”林修远打断了他,“陈启明,我们是同学,是最好的朋友!我把你当亲兄弟,我的所有设计,都毫无保留地与你分享!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

陈启明彻底崩溃了。

他一个踉跄,瘫坐在地毯上,双手抱着头,发出了痛苦的呜咽。

“对不起……修远……我对不起你……”

会客室里,只剩下他压抑的哭声。

我坐在沙发上,手脚冰凉,大气都不敢出。

我感觉自己像个误闯了神仙打架的凡人。

我今天所听到的一切,足以颠覆整个商界。

林修远没有再看他。

他转过头,看着窗外的夜景。

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那件不合身的工服。

“楼盖好了。”他说,像是在对自己说,又像是在对陈启明说,“我的心愿,也了了。”

他朝着门口走去。

“修远!你去哪儿?”陈启明抬起头,通红的眼睛里满是惊恐,“你别走!你回来!我补偿你!股份,金钱,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把一切都还给你!”

林修远停下脚步,但没有回头。

“还?”他轻笑了一声,“你还得起吗?”

“我这十五年的光阴,你还得起吗?”

“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还得起吗?”

“我那个因为承受不了打击,心脏病突发死在手术台上的妻子,你还得起吗?”

每一个问题,都像一把刀,插进陈启明的心脏。

他张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脸上只剩下绝望。

林修远拉开了门。

在踏出门口的前一刻,他回头看了我一眼。

“周工头,谢谢。”

然后,他走了出去,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整个过程,他没有一丝留恋。

就好像,他来这一趟,不是为了复仇,不是为了索要什么。

他只是来,给自己的过去,画上一个句号。

现在,句号画完了,他也该走了。

会客室里,死一般的寂静。

陈启明还瘫在地上,像一尊失去灵魂的雕塑。

我站了起来,手足无措。

我不知道自己是该走还是该留。

过了很久,陈启明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

他好像瞬间老了二十岁,背也驼了,眼神也黯淡了。

他走到办公桌前,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

他把纸袋递给我。

“周工头。”他的声音嘶哑得厉害,“这里面是一百万。算是……我替他还你这五年的照顾之情。”

我看着那个牛皮纸袋,手却怎么也伸不出去。

一百万。

这笔钱,够我在老家舒舒服服地过完下半辈子了。

可我总觉得,这钱烫手。

“陈董,这钱我不能要。”我把纸袋推了回去,“我照顾他,不是为了钱。”

我说的是实话。

一开始,我可能只是出于一丝怜悯和好奇。

但后来,在那无数个心烦意乱的午后和傍晚,是他那个沉默的背影,给了我一种无声的慰藉。

我们之间,算是一种奇怪的、无言的友谊。

这份友谊,不能用钱来衡量。

陈启明看着我,眼神里有了一丝光彩。

“好……好一个不是为了钱。”他惨然一笑,“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有不为钱的人。”

他把牛皮纸袋扔在桌上,像是扔掉一件垃圾。

“周工头,你是个好人。比我好。”

他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喃喃自语:

“结束了……都结束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悄悄地退出了会客室。

走出启明集团大厦,外面的冷风一吹,我打了个哆嗦,感觉自己像是从一场大梦中醒来。

我抬头看着这栋辉煌的大楼,心里却觉得它像一座巨大的、华丽的坟墓。

我不知道林修远去了哪里。

他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突兀地消失了。

我后来试着找过他,但人海茫茫,我一个工头,能有什么办法?

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锦绣华庭”三期顺利交工,我拿到了我的奖金,带着手下的兄弟们吃了顿散伙饭。

饭桌上,大家喝得东倒西歪,吹着牛,畅想着未来的生活。

小李端着酒杯过来,舌头都大了。

“师……师父……我敬你一杯!那天……那天是我不对……我不该拦着你……”

我跟他碰了一下杯,一饮而尽。

“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

那晚的经历,像一块巨石投进我平静的湖心,激起了滔天巨浪,但浪潮退去后,湖面,终究还是要恢复平静。

只是,湖底,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

我辞掉了工头的工作。

我不想再盖那种没有灵魂的房子了。

我用我这些年攒下的积蓄,加上那笔丰厚的奖金,在我的老家,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县城,开了一家小小的客栈。

客栈是我自己设计的,不大,但很温馨。院子里种满了花草,还有一个小小的池塘,里面养了几尾锦鲤。

我老婆一开始还骂我瞎折腾,但后来看着客栈的生意越来越好,来的客人都喜欢我这个调调,她也就不说什么了,每天乐呵呵地帮我打理。

我儿子大学毕业后,没去大城市挤破头,也回到了县城,在客栈里帮我。他说他喜欢这种慢节奏的生活。

我的生活,变得前所未有的平静和安宁。

有时候,午后阳光正好,我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喝着茶,看着天上的云。

我还是会想起林修远。

想起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想起他守着那片废墟的五年。

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

但我希望,他也能找到属于他的那份安宁。

他那样的人,不应该被埋没在尘埃里。

有一天,客栈里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他开着一辆很低调的黑色轿车,穿着一身得体的休闲装,看起来像个学者。

他一个人,在客栈里住了下来。

他每天也不出去,就是在我院子里喝茶,看书,或者跟我下下棋。

我们很聊得来。

他懂的很多,从建筑美学到历史哲学,信手拈来。

我跟他聊天,感觉自己那点粗浅的知识,就像是见了大海的小溪。

我问他是做什么的。

他说他是个老师,在一所山区小学教孩子们画画。

我肃然起敬。

我说:“先生,您这样有学问的人,待在山里,太屈才了。”

他笑了笑,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我觉得他这句话说得特别有水平。

那天晚上,我们俩喝了点酒。

月光很好,洒在院子里,像铺了一层霜。

他喝得有点多,眼神有些迷离。

他看着池塘里的锦鲤,突然问我:“周老板,你相信宿命吗?”

我愣了一下,说:“以前不信,现在有点信了。”

他点了点头,指着我给他住的那个房间,说:“我喜欢那个房间的窗户,看出去,正好能看到东边的那座山。”

我心里一动。

“先生……您以前,来过我们这里?”

他转过头,看着我,月光照亮了他的脸。

虽然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痕迹,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双眼睛。

那双曾经在工地的角落里,看了五年的眼睛。

是林修远。

他瘦了些,也黑了些,但精神很好,眼神里不再是死寂,而是一种洗尽铅华的平和与通透。

我激动得站了起来,嘴唇颤抖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周工头。”他对我笑了笑,“好久不见。”

我眼眶一热,差点掉下泪来。

“你……你……”

“嘘。”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我现在不叫林修远了,我叫林老师。”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他说,那天从启明集团出来后,他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火车站。

他买了一张最快出发的火车票,去了一个他从未去过的南方小镇。

他在那里,看到了最淳朴的笑脸,最清澈的眼睛。

他看到山里的孩子,连画笔和画纸都没有,就用树枝在沙地上画画,画天上的鸟,画山里的花。

那一刻,他突然就释然了。

他说,他曾经以为,建筑是他的全部生命。他要建世界上最宏伟的建筑,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但现在他明白了,真正的价值,不是建起多高的楼,而是能在别人心里,建起一座小小的、充满希望的房子。

他留在了那所山区小学,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给孩子们建了新的教室,买了画具。

他教他们画画,教他们认识外面的世界。

他说,他现在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快乐。

“那陈启明呢?”我还是没忍住,问了。

“他来找过我。”林修远淡淡地说,“带着他的律师,带着一份能让我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补偿协议。”

“你收下了?”

他摇了摇头。

“我让他把那些钱,都捐给了山区的教育基金会。这是他欠这个世界的,不是欠我的。”

我沉默了。

我看着眼前的林修远,心里充满了敬意。

这才是真正的强者。

真正的强者,不是战胜对手,而是战胜自己内心的仇恨。

“那你这次来……”

“我来看看你。”他说,“我听说你在这里开了家客栈,就想来看看。你的客栈,设计得很好,很温暖,有人情味。”

这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高的赞誉。

比甲方给我发再多奖金都让我高兴。

“对了,”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卷轴,“这个,送给你。”

我打开卷轴。

是一幅画。

画的,是我的客栈。

画中,院子里的花开得正艳,阳光正好,一个中年男人躺在摇椅上,惬意地喝着茶。

那个人,就是我。

画的角落里,有两行字。

“高楼万丈,不如心安一隅。”

落款是:林修。

我拿着那幅画,手在抖。

我知道,这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林修远,不,林老师,在我的客栈住了三天。

三天后,他要走了。

我送他到村口。

“以后……还会回来吗?”我问。

他笑了笑:“有缘,自会再见。”

他坐上了回镇上的班车,朝我挥了挥手。

我站在村口,看着班车消失在山路的尽头,久久没有动弹。

我知道,我们可能真的不会再见了。

但我也知道,有些人和事,即使只见一次,也足以在你的生命里,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记。

我回到客栈,把那幅画,挂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每个来的客人,都会问我这画的来历。

我就会给他们讲一个故事。

一个关于一个工头,一个流浪汉,和一栋大楼的故事。

故事的结局,没有复仇的快感,没有逆袭的爽点。

只有一个男人,用十五年的时间,跟自己的执念和解。

还有一个男人,在见证了别人的命运后,找到了自己的人生。

生活,有时候比小说更精彩。

也比小说,更平淡。

而我们,都只是这平淡生活里,一个努力寻找心安之处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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