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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就被踢出补偿名单?四川隆昌法院判:法律不让'一刀切'"

排行榜 2025年07月09日 06:47 1 admin

"同是一个村的,就因为户口迁走了,连征地补偿都没资格拿?"四川隆昌一位村民的遭遇引发广泛关注。7月4日,红星新闻从隆昌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判决确认:户籍迁出≠自动放弃土地权益!这起案件也是5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后,当地首次适用该法作出的判决。

案情回顾:

  • 村民1999年承包土地,2017年在村内建房
  • 因故将户籍迁至外村
  • 2024年原村组获120万征地补偿款
  • 村民大会决议:户籍迁出者不参与分配
  • 法院判决:保留其分配资格

争议焦点:

户籍迁出是否等同于放弃集体土地权益?村民大会决议能否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院判决要点:

1️⃣ 成员资格认定: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成员名册为准,该村民名字仍在册

2️⃣ 法律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成员资格认定程序,村规民约不得违法

3️⃣ 判决结果:支持村民诉求,确认其享有同等分配权

"户籍确实是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标准。"主审法官指出,本案中村民虽迁出户籍,但与村集体仍存在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且承包地、房屋等都在村里,不能简单剥夺其权益。

法律专家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表示:"这起判决具有标杆意义,明确了'户籍+实质关联'的双重认定标准,既尊重村民自治,又防止'多数人暴政'。"

"户籍迁出就被踢出补偿名单?四川隆昌法院判:法律不让'一刀切'"

网友热议:

"早该这样判了!"

"户籍改革需要这样的案例"

"村规不能大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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