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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对孩子体罚,并将罚站照片发进家长群后,厌学男孩从18楼跳下!律师: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热点资讯 2025年12月18日 06:30 1 admin

“爸,我以后还要上学不?”这是15岁的小川昏迷13天后,在ICU病房醒来后的第一句话。2025年10月28日清晨,薄雾笼罩,行人稀少,河南南阳市方城县城区,杨集镇一中学对面的小区里,在该校八年级就读的学生小川(化名)翻过18楼天台的护栏,纵身跳下。

老师对孩子体罚,并将罚站照片发进家长群后,厌学男孩从18楼跳下!律师: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此前一天(周一)上午的英语课上,因默写不出单词,小川和其他6名同学一起被老师罚站。罚站的照片随后被老师发布在家长群里。更早一天的晚上,老师和家长发现,在暑期结束后的38天里,小川盗用妈妈的微信通过家长群请假多达18次。“我怕上学。” 小川说。

老师对孩子体罚,并将罚站照片发进家长群后,厌学男孩从18楼跳下!律师: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小川出事后的日子里,方明和妻子带着小儿子一直守在医院。他们认为,小川虽然是在校外跳的楼,但学校“负有直接责任”:小川如此频繁冒充妈妈在家长群里请假,老师为什么没有发现并及时沟通?

他们认为,老师的体罚和把罚站照片发在家长群里,导致孩子害怕老师,厌学。

一份录音显示,学校一名负责人回应家长,称其曾对老师和小川的同学做过调查,不存在老师打骂学生的情况,更不存在劝退学生的情况。另一份录音显示,相关领导称事发一周后,当地多个部门已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针对事发原因、家属质疑,要等调查结果,“让事实说话,让法律说话。”

12月16日,方城县杨集镇教办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小川一事,方城县公安联合纪委的调查结果很快会出来。

方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后,其收到学校和杨集镇教办室组织老师进行的两次爱心募捐,共计11000多元。小川在方城和南阳两家医院先后进行的两次手术治疗,共花费近24万元,在当地政府部门协调下,新农合医疗报销后,自己花了13万多元。“家里有外债,孩子治病的钱都是借的。”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1、老师只是罚站默写不出单词的学生,并且发照片到家长群,这样的行为,并非是过分的行为,可以说老师是没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老师的行为被认定为没有过错,那么老师和学校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学校对学生需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小川确实不是在学校发生意外的,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零度时评综合红星新闻、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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