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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诽谤局长被行拘”事件最新进展:警方已撤销处罚决定,当事人获国家赔偿

热点资讯 2025年09月21日 16:31 1 cc

据此前报道,云南元江县学生家长高先生9月1日听说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文刚被免职的信息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评论称“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 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体和文旅的杨副县长也免职”。

9月20日,记者从“朋友圈诽谤局长被行拘”事件当事人高先生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元江县公安局已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此前对高先生的行政处罚。

元江县公安局今日作出的元公撤行处决字(2025)1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澧江派出所办理的高某某涉嫌诽谤他人案,经调查存在程序违法,处罚不当,该局决定撤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朋友圈诽谤局长被行拘”事件最新进展:警方已撤销处罚决定,当事人获国家赔偿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先生告诉记者,因针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他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银行信息显示,同日,高先生还收到了1902.08元的国家赔偿。高先生称,相关人士当面向自己道歉,他已接受道歉。

行政赔偿决定书称,元江县公安局经审理查明:高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属实信息,并对他人造成影响的违法行为属实,但其主动到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其违法行为,及时删除不实信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办案部门在案件办理中未充分保障高某某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权,程序违法,对其行政拘留处罚不当。

“朋友圈诽谤局长被行拘”事件最新进展:警方已撤销处罚决定,当事人获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决定书

本月初,高先生发朋友圈称“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元江县公安局认定该行为属于“诽谤”,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公安局所作的元公(城)行罚决字〔2025〕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高某某在未经查证李某某被免职的真实原因情况下,捏造事实称李某某因当地一涉及暑假假期学生安全的重大舆情事项被免职,致使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遭到损害。

高先生不服该处罚,称其并未诽谤。之后,高先生申请行政复议,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张具堆律师共同代理了该行政复议案。

此前,元江县委组织部向记者解释,李某某的职务系平级调整,属于正常职务变动。另据“热情元江”消息,李文刚(李某某)免职后,任元江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来源 | 红星新闻

原标题:《“朋友圈诽谤局长被行拘”事件最新进展:警方已撤销处罚决定,当事人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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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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