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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生需警惕——遇到“高校人员”称可办理集体户口、提升学历,不可轻信!

热点资讯 2025年09月20日 17:53 2 admin

开学季已至,师生和家长们正忙着迎接新学期,可一些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心思”,竟然打着学校的幌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家长学生需警惕——遇到“高校人员”称可办理集体户口、提升学历,不可轻信!

近日,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高校工作人员实施的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假冒北京某高校工作人员,谎称能够为他人办理该学校集体户口,骗取被害人钱款,最终因诈骗罪获刑。

案情简介

家长学生需警惕——遇到“高校人员”称可办理集体户口、提升学历,不可轻信!

2024年1月至12月间,被告人李某冒充北京某高校工作人员,虚构能够帮助李某某、施某某办理该高校集体户口、办理户口需提升学历等事由,欺骗李某某妻子宋某通过手机银行、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其转账人民币15.2万元、欺骗施某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其转账人民币13万元。李某收取上述钱款后大部分用于个人消费。

2024年12月13日,李某被民警查获到案。经查,李某已偿还被害人宋某人民币1.45万元。

归案后,被告人李某承认其对身边亲友谎称为某高校的工作人员,并宣称能够为他人办理该高校集体户口,吸引被害人委托其办理,但实际上其并非该学校的工作人员也无能力违规为他人办理集体户口。李某通过包装自己为该高校工作人员的身份,谎称有特殊渠道,并且以虚构的提升学历、办理入职等理由不断骗取他人钱款,在收到被害人转账钱款后大部分用于个人消费。

家长学生需警惕——遇到“高校人员”称可办理集体户口、提升学历,不可轻信!

法院审理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示

当前,谎称有特殊渠道可以办理北京户口的骗局时常发生,一些不法分子以“内部人员”“特殊渠道”“花钱就能办”等名义吸引他人委托其办理从而骗取大量财物。面对自称高校人员能够帮助办理户口的,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应该保持警惕,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户籍的迁入迁出作出了明确规定,办理户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依规办理,切勿抱着侥幸心理,轻信他人宣传的特殊渠道,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编织的诈骗陷阱。一旦发现遭遇诈骗,应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相关责任。

供稿:北京石景山法院

摄影:曹栋

原标题:《家长学生需警惕——遇到“高校人员”称可办理集体户口、提升学历,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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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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