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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被脱衣殴打,施暴方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没20分钟就放」

十大品牌 2025年08月04日 14:32 1 cc

本文仅在今日头条独家发布,谢绝转载

14岁女孩被脱衣殴打,施暴方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没20分钟就放」

8月2日,四川江油公布了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

先简单说说案情:

受害者:赖某某(女,14岁)。

施暴者:刘某甲(女,15岁)、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

事情原委:7月22日15时许,刘某甲(女,15岁)因与赖某某(女,14岁)发生矛盾,遂邀约刘某乙(女,13岁)、彭某某(女,14岁)在江油一楼房无人区域,对赖某某实施辱骂、威胁和殴打,同行人员围观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导致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14岁女孩被脱衣殴打,施暴方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没20分钟就放」

这件事最让人气愤的是,根据现场视频和目击者称,施暴过程中有人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每次20分钟就出来”,暗示其多次违法却未受实质惩罚。

那处理结果是什么呢?

刘某甲、彭某某(14岁以上),被处以治安处罚;按程序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原工读学校,针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刘某乙(13岁),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因未满14岁,依法不执行拘留)。

14岁女孩被脱衣殴打,施暴方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没20分钟就放」

其实这些年,类似的案例我们看的不少。

而且事情之所以闹大,往往是当事人肆无忌惮的拍视频、发网上……那没有拍摄视频的类似霸凌和施暴还有多少呢?

这事儿容易给人一种错觉,这些施暴者「傻得很」,自己把自己送进去,因为拍了视频还往网上发嘛。

但他们是真的傻么?不,这背后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无法无天的心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现在不少小孩是非常清楚「规则和惩罚」的,他们认为自己是未成年人,所以哪怕被抓了,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就像是这次事件中施暴一方叫嚣的,又不是没进去过,都是老熟客了,每次都是口头批评一下而已,「进入20分钟就出来」。

虽然咱们国家已经对未成年人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进行了纠正,2026年开始执行的新法会强化14-16岁重复违法者惩戒,但这种「未成年人挡箭牌」的心态依然存在。

14岁女孩被脱衣殴打,施暴方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没20分钟就放」

比如今年7月20日,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发生未成年人霸凌事件,数十名未成年人围殴多名受害者,还拍摄视频在网上传播。

施暴者叫嚣的是什么呢?

“我没十六岁,欢迎你报警。”

14岁女孩被脱衣殴打,施暴方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没20分钟就放」

而如果我们把时间线再拉长一点,类似的事情数量更是真不少。

甚至,拍摄者往往在上传视频的时候,还会配BGM,还会加字幕,把违法行为当做是一种日常生活一样进行所谓的「记录和分享」。

所以真正有问题的,是渗透到未成年小霸王群体中的这种「轻描淡写」的心态。

14岁女孩被脱衣殴打,施暴方称「又不是没进去过,没20分钟就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小孩子其实身体长得很快,他们做恶起来,伤害力其实很强的。

对上一代人多少还有一定威慑的「告老师」「找家长」,没效果了。

而如今,由于扭曲的认知存在,甚至连「找帽子叔叔」,都缺乏威慑力。

现行法律对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仅能采取收容教养,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导致施暴者形成「犯罪无实质代价」的认知。

实践中,警方多以「责成家长严加管教」结案,实际约束力微弱,因为很多家长并不管这些孩子。

甚至更进一步说,从规则上讲,施暴者父母需承担民事赔偿,但实际执行常因家庭经济条件受限。

施暴者的“20分钟就放”心态是法律刚性不足与社会修复机制孱弱的共同产物,我们可以说她们认知错位,但她们说的话往往还真就是事实,这就是类似事件层出不穷的底层土壤。

怎么办呢?

给几个建议。

第一,社会风气扭转。

很多小孩之所以施暴,是觉得这事儿很「酷」。

就如同我们小时候古惑仔电影流行,很多孩子都会去模仿一样。

那我们就应该严控暴力文化传播,比如限制网络暴力游戏、短视频中对欺凌行为的美化,平台也需设置“青少年模式”过滤机制。

把霸凌,从一件酷的事儿,变成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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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父母追责制度。

现在很多施暴者的父母,都是隐身的,要么说自己在外打工不管,甚至我看到一些案例直接说「把孩子拉出去枪毙算了」。

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很不好。

所以对施暴者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指导令”,内容涵盖儿童心理、非暴力沟通等,未完成者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同时,提高经济惩罚。

咱们国家现在的基层管理力度是不断提高的,那提高民事赔偿标准,部分赔偿款专项用于受害者心理治疗,这就必须做。

不给钱?可以,上征信、断卡、限制消费,都可以来。

第三,法律层面跟进。

我觉得可以参考国外应对校园霸凌的办法,推动“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对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的未成年犯罪,突破刑事责任年龄限制。

同时,将短期拘留转为长期行为矫正项目,结合心理治疗与技能培训,避免“放了再犯”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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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建议只能是建议,不是说给了几个点子,就能一下解决所有问题的。

这事儿的核心在于,不能用未成年人保护作为挡箭牌,只保护未成年的施暴者,忽略了未成年人受害者的全面保护。

各位大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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