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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打工3个月没拿到八千元工资,求助电话打给检察院

十大品牌 2025年06月18日 23:31 1 cc

“喂,请问是检察院吗?我打工3个月没拿到1分钱,你们可以帮我吗……”去年底,房山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一通求助电话,对方是一位名叫王晓森的15岁少年。检察官抽丝剥茧调查发现,这通电话背后不仅涉及非法雇佣“童工”问题,还暗藏着一条未成年人辍学线索。

15岁少年打工3个月没拿到八千元工资,求助电话打给检察院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而言,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房山检察院通过专门筛查、识别失学辍学问题的大数据模型发现,频繁逃课、虚假病休等长期不到校的孩子极有可能发展成为事实辍学,家长、学校和行政机关应警惕并采取行动。

一场挽救孩子的行动随之展开。

求助检察院的15岁讨薪少年

房山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是统一集中办理所有与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的部门,该办公室的检察官助理王露梦初见王晓森,留下的第一印象是“稚气未脱、老实本分,但又有与年龄不符的‘社会习气”。

王晓森一家是河北人,父母长期在北京房山务工,王晓森成了“留守少年”,靠着父母定期寄来的抚养费,和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去年初,王晓森不听大人劝阻,执意从河北来到北京。父母无奈,只能放任儿子“自谋生路”。之后,王晓森便找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他与快递点老板王某约定日工资150元。

王某既没有查验王晓森的身份证件,也没有给他办入职手续,就给他提供了其他快递员的账号用来工作。截至去年7月,王晓森在快递站点工作3个多月,应结工资8000多元,但当他鼓起勇气找老板索要工资时,却发现对方已“失联”。王晓森求助多方无果后找到了检察院。

“王晓森只有王某的电话号码和微信,我们打电话联系王某督促其及时付清工资,他一开始也满口答应,只是没有行动,一个月后王某干脆拉黑我们的办案电话。”王露梦回忆,之后,检察官又联合属地派出所民警一同寻找王某踪迹,最终通过快递站点上游承包商联系到王某。最后,王某和王晓森达成和解,今年3月,王某支付了拖欠王晓森的全部工资。王某也因雇佣童工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番对话发现辍学线索

工资讨回来了,但检察官的心仍未放下。在帮助王晓森的过程中,一次随意的对话,让检察官发现隐藏在讨薪背后的辍学线索。

“你上几年级了?打工不怕影响学业吗?”王露梦问道。王晓森回答:“我上初二了,不想上了,好几个月没去学校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在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问题上,家长、学校或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依法督促履职。然而,高效识别、筛查出辍学线索并非易事。

王露梦解释了辍学线索发现难的三个主要原因:一是辍学情况比较私密,除了亲近的家长、老师等很难发现。二是有些失学辍学线索散见于一些违法犯罪案件中,但很多时候未被引起重视。三是有些长期不到校的孩子可能处于事实辍学的边缘,需要甄别判断背后的原因。

“值得关注的是长期不到校现象,尤其是那些频繁逃课、虚假病休,只有在考试等重要节点出现在学校,但很快又脱离校园的孩子,如果放任不管,可能会成为事实辍学。”王露梦说。

为此,房山检察院搭建“控辍保学综合履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联通了三个“数据孤岛”。一是检察机关内部有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线索数据,二是公安机关提供的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和曾受治安处罚的未成年人有关信息,三是教育行政部门所掌握的未成年人学籍信息数据。

三项数据相互碰撞比对,便会形成“控辍保学学生名单”,不仅能够区分学生个人是本地学籍还是外地学籍,识别辍学的原因,还会提示辍学背后的法律监督线索。

长期不到校是一个危险信号

截至目前,房山检察院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已累计发现20余条案件线索,一个让人忧虑的事实是,案件涉及的大部分未成年人由于脱离学校教育,缺乏有效约束及引导,很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有的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有的成为被侵害对象。

在张某某寻衅滋事案中,成年人张某某与15岁的马然、14岁的高明志等人,无故向一名11岁男孩强行索要2000元。检察官发现高明志长期不到校学习,“法律监督模型提醒,这是一个危险信号,立即引起了我们的重视。”

王露梦第一次见到高明志时,对方染了头发,不爱说话,和他当街欺凌他人的样子判若两人,“高明志是一名‘网瘾少年’,整天在家不是睡觉就是玩游戏看动漫,不愿到学校读书,临考试,他又会去学校‘打个卡’。”

另一起案件的涉案未成年人韩薇薇12岁,法律监督模型提示,她以自己“生病”为由长期请病假,也属于长期不到校的状态。

“我通过交流发现,韩薇薇的内心既开放又封闭。说到吃喝玩乐、穿衣打扮,她侃侃而谈,一旦谈及不愿上学的原因、父母亲人,她就极力回避,不愿和我交心。”王露梦说,“十几岁应该在校学习辨别是非黑白的道德和法治观念,但在韩薇薇眼中,她和同伙欺辱他人被轻描淡写为‘没想那么多,就是教训一下’。”

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检察官发现几个负责接送“卡农”、线下取现的“马仔”竟是几名十来岁的孩子,法律监督模型显示,他们的户籍、学籍均在外省,辍学后来北京“赚快钱”,却成为电诈团伙的“工具人”。

“十几岁的孩子心智尚未成熟,正是‘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的‘控辍保学’工作不仅是让孩子回到教室,学习知识,更是为了预防犯罪,让他们走上正途。”王露梦说。

监护职责与家庭教育缺一不可

在发现“网瘾少年”高明志长期不到校的线索后,房山区检察院走访教育部门、高明志所在学校和街道办事处得知,教育部门、学校已经分别开展了督促高明志返学复学的相关工作,但收效甚微。

同时,检察官也发现,高明志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忙于工作,他便和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母亲对儿子的学业无能为力,孩子不去上学也没有更好地采取措施。“孩子处于叛逆期,他不愿上学就不逼他了,没想到惹出这么大麻烦,希望能再给孩子一个机会。”高明志母亲后悔道。

基于调查情况,房山检察院联合街道办事处共同履职,督促高明志返校复学。“为此我们组织了一次圆桌会议,各部门聚在一起,为孩子的复学出谋划策。”王露梦说,大家围绕法治教育、社会生活指导、青春期教育,消除其负面情绪,帮助其规划成长学习方向,“知道高明志喜欢动漫,我们就向他推荐相关专业及学校,鼓励他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

为了预防高明志再次离开学校,房山检察院也向其母亲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教育,帮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

圆桌会议后,高明志顺利返校复课。王露梦连续回访得知,高明志复学后没有再逃学,目前正紧锣密鼓备战中考,不久便会开始新的学业旅程。

童工王晓森拿到工资后也回归了校园。房山检察院向王晓森户籍地检察院移送了辍学线索,当地检察院当日即同步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学校和教育部门立刻开展工作,与王晓森及其父母联系,劝导他返校。很快,王晓森重新回到明亮的课堂。

房山检察院还针对王晓森父母二人家庭教育不到位问题,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为其联系了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二人“依法带娃”。

“今年4月,我们从王晓森班主任处得知,学校专门制定了个性化家校共育方案,各科老师还为孩子拟定了‘一对一’学习帮扶计划,同学们也积极帮助,王晓森正在全力以赴备战升学。”王露梦欣慰地说。

观点:务必重视厌学孩子的内心困惑

“孩子长期不到校,其本质就是厌学问题,一种是请假、病休,不在校园学习的情况,另一种是人虽然坐在教室,但内心却长期抗拒学习的情况。”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说,值得注意的是后一种情况,在不少初二、初三年级的孩子身上有所体现,“尤其是上初二的14岁左右的孩子。”

宗春山进一步解释,这一年龄段的孩子面临人生和学习两个重大转折点,一是孩子开始进入青春期叛逆期,自主意识和行为增多,二是初二是学习的“分水岭”,此前积累的学习习惯、方式能否跟上课业开始显现。“接下来的初三还将面临中考压力,这些综合因素都可能导致孩子厌学。”

“当然,厌学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文化和社会问题,除了孩子自身原因,也有父母家庭原因。”宗春山说,有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其自身就没有经历过类似困境,也就无法指导孩子摆脱厌学情绪;有的父母虽然是“高知”,但对孩子要求过于苛刻,希望下一代能超越自己,此时孩子也可能因压力大而厌学。

“我曾遇到一个案例,一个厌学孩子问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并不觉得孩子在故作深沉,反而觉得这是他内心真实的困惑。”宗春山说,家长要意识到,现在孩子内心成熟早已开始思索一些深层次的精神问题,“家长、学校应该给予厌学孩子解开内心困惑的时间和空间,比如实行学分制,在学分保留的情况下,允许孩子参与社会实践,探索一下生命的意义,想通了再回校学习,而不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反而会适得其反。”

学校的家委会和心理咨询室能否发挥作用?宗春山建议两者都应注意引入专业资源。例如,家委会可以协调、组织研究青少年心理、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也应聘任专业人士,从心理咨询的专业角度为厌学孩子提供答疑解惑服务。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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