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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救护车患者高架坠桥身亡,生前要求下车小便...法院判了!

排行榜 2025年12月22日 14:50 1 admin

陕西旬阳,发生一起匪夷所思的事情,一名男子在旬阳的高速服务区里,因身体发热导致抽搐,打了120急救电话。

就当男子被120救护车拉回医院的路上突发情绪,坚持要下车小便,司机没办法只能停车。

可是万万没想到,就是因为这一停车就出事了,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法院又是如何判定责任的呢?

120救护车患者高架坠桥身亡,生前要求下车小便...法院判了!

根据红星新闻报道,在2024年8月3日晚上,在旬阳高速服务区里,一名男子戴某因高烧、抽搐、呼吸困难拨打120求救。

旬阳市某医院急救中心接警后,值班医生李某、护士陈某与司机贺某立即出发,赶往现场。

当救护车赶到后,戴某当时在一辆半挂车驾驶室内,三人将其转运至120救护车后排,并进行基础生命体征监测。

护士陈某负责看护,车辆原路返回医院。一切看似正常,直到车子行驶至旬阳市城区一处高架桥段,意外的情况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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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躺在担架上的戴某突然要求停车,说自己要小便,要求非常坚决,情绪也变得更加激动。

司机贺某没有办法,只能将车停在桥边,车刚停稳,戴某就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先是往冬青隧道方向慢跑。

医生李某随即下车跟随,护士和司机也先后下车,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所有人猝不及防。

戴某突然掉头,冲向桥的另一侧,医生试图阻拦,但被来往车辆阻挡,未能成功。当戴某到达对面以后,做出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举动,他忽然间翻越115厘米高的护栏,从桥上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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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司机贺某看见后,立即选择报警寻求公安、消防部门的帮助。最后在公安和消防以及医院等部门连夜搜寻。

当天晚上,就找到了戴某,但是发现戴某时,经过检查已无生命体征,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

事情发展至此,责任该由谁承担?

戴某家属认为,医院在漆黑夜晚将车停在禁停路段,放任神志不清的患者独自下车,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索赔金额高达136万元。

而医院方面则坚称,戴某在车上全程神志清醒,还在打电话,与他人正常通话。他下车系自行决定,而且在提出下车的要求后还对随车人员进行了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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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法的司机只能选择停车,而戴某的跳桥行为是属不可预见的突发行为,医院无过错。

法院认为,这不是简单的“自杀”或“意外”,因为患者戴某死亡是因为自己要求停车的,停车过后还独自穿过公路翻越护栏跳桥导致的死亡,与医院的救助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但是由于旬阳的市医院在院前转运患者的时候,应该高度关注患者的相关方面义务,由于没有尽到高度关注患者,并且救护车停在了禁止停车路段。

更关键的是,在戴某下车后的最初阶段,存在无人陪护的空窗期,虽然医生李某紧随其后,但前几秒戴某是独自行动。这段时间,直接导致医护人员未能及时阻止跳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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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还特别提到一点:院前急救中的“专业责任”,必须高于普通人。医护人员不仅要观察病情,更应识别行为风险。

戴某虽有通话行为,但高烧状态下的情绪变化及行为冲动,不是单凭“神志清醒”四个字就能判断安全的。

这也是法院没有完全采信医院说法的原因之一,所以法院判决:医院承担10%的责任,赔偿130295元。

这起案件中,法院还透露了一个关键细节:戴某在车内不仅与他人通话,还对医护人员有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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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他的情绪已经不稳定。医院若未对这种状态进行干预、约束或提前申报安全隐患,属于管理责任缺位。而在戴某改变行进方向冲向护栏的一瞬间,医生李某因车流阻挡未能上前阻拦。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业内广泛讨论,有急救医生表示,现实中,患者在车上情绪失控并不罕见。但由于人员配置紧张,很多急救车上只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确实难以做到“全程贴身陪护”。

戴某的死亡更是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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