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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条假的、别墅租的、父母演的,“新娘”被判刑!

景点排名 2025年12月11日 12:25 1 cc

陪嫁的金条、银行存单是网购的,“高官父亲”“模特母亲”是找人演的,豪车、别墅是租的,“新娘”实际上已结两次婚,仍在婚姻存续状态……

2025年12月8日,该案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娘”尹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继续追缴尹某某违法所得89140元,发还给被害人申某某。

此前,在11月17日的庭审现场,面对法官关于是否认罪及是否愿意退赃以争取被害人谅解的询问时,尹某某曾表示:“不需要谅解,也不会退赃。”

11月17日,尹某某因涉嫌重婚罪和诈骗罪一案在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一审开庭,申某某作为受害人参与庭审。法庭上,尹某某的态度让申某某感到惊讶:“她在法庭上可以说是目中无人,很嚣张,她说我不需要赔偿,也不需要取得谅解。”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化名尹某迪,通过互联网结识多名男性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并在交往过程中捏造自己是1994年出生,从事美容行业,家境优渥的富家女形象,后以怀孕为由索取打胎费用,如索取不到钱财,迅速结束该段关系,转移目标。

本案中,尹某某与申某某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结识。尹某某在与申某某交往中,购买虚假怀孕单向申某某索要钱财,后申某某想与其结婚,尹某某又请人扮演自己的父母与申某某及申家父母见面,在申某某欲与其分手时,尹某某找到情感主播金某从中协调劝和,虚构尹某某父母已在武汉为二人买房还会陪嫁大量财物,让婚礼能够顺利进行。通过恋爱与婚礼,尹某某获取财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尹某某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单身身份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通过购买假怀孕单,雇请假父母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巨额财物,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犯罪要件,被告人尹某某构成诈骗罪。

判决书中还载明:在诈骗数额的认定中,合计187840元均应计入诈骗犯罪金额,既遂后已归还的及部分用于二人花销的108700元(78700元+20000元“男方改口费”+10000元“怀孕”费用),量刑时本院作为酌定从轻情节予以考量。

此外,关于被告人尹某某是构成诈骗的一罪?还是另构成重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票据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认为,重婚罪应当以真实结婚为主观要件,对于以结婚为手段进行诈骗活动的,仅形式上结婚,并不具有真实的依法产生夫妻权利义务的目的,此种情况属于诈骗行为本身。因此,上述实施重婚、伪造的行为均是诈骗的手段和方式,故被告人尹某某的犯罪行为按诈骗一罪处理。

判决书中还载明:被告人尹某某虽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但未能如实供述,故不能构成自首。

此前报道

据媒体报道,今年26岁的申某某是湖北随州人,曾是一名主播。2022年,他在直播时与尹某某相识,此后线下见面并谈起了恋爱。申某某说,尹某某自称青岛人,出生于1994年,父亲退伍后任法院审判长,后被返聘至青岛某局任局长(副厅级),母亲是一名模特。

申某某称,在恋爱期间,尹某某还曾展示其父身穿制服等相关照片。双方家长见面时,其父还主动提出为他“安排工作”。

2024年5月9日,二人在申某某的随州老家举办了婚礼,尹某某的“老丈人”“大舅哥”也出席了婚礼。据悉,两人是“奉子成婚”,且是在恋爱期间的“第三次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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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婚礼前,申某某提出领结婚证时,尹某某以投资美容机构失败、身份证出问题为由推脱,称婚后再补办。“她说预产期是7月份,肚子是有点鼓,但又不像怀胎8个月的样子,就稀里糊涂办了酒席。”

办完婚礼后,申某某一家给了尹某某14.8万元彩礼。随后,二人前往青岛女方家再办酒席。尹某某安排他住进自家别墅,却以家庭矛盾为由,阻止申某某与自己父母见面。几天后,尹某某给了申某某一张46万元的“中国银行存款单”、一根100克的“金条”和一辆奔驰车钥匙,作为陪嫁。

申某某说:“女方陪嫁了这么多东西,我把没见到丈母娘的疑虑打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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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回到随州不久,尹某某便与申某某发生争执,欲回青岛。申某某要求其退还彩礼,这时“丈母娘”打来电话,让尹某某带走彩礼,留下车子、存款单和金条抵押。尹某某趁申某某不注意,离开了随州。

一系列蹊跷的操作,让申某某生疑。申某某随后发现,陪嫁的奔驰车是尹某某从租车行租来的,金条经典当行查验为假,银行也表示存款单上的工作人员并不存在。

此外,“新娘”尹某某是已婚状态,怀孕也是假的,甚至连年龄都是虚假的,其实际年龄大男方9岁。

尹某某谎称怀孕,却从未进行过真实的产检,其此前发给申某某的B超、怀孕检查报告、流产报告,均来自于网购。与不同男性交往过程中,尹某某也曾伪造医院B超检查单,谎称自己怀孕,以此索要“流产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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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申某某选择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来参加婚礼的老丈人、大舅哥也是假的。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女方父亲”扮演者王某某是武汉的一名演员。2023年5月,首次在武汉某商场以尹某某“父亲”身份面会申某某,收取了400元报酬(其中300元被经纪人抽走)。2024年5月婚期临近,尹某某再次找到王某某,以每天1500元的价格邀请其到随州扮演新娘父亲出席婚礼,为期两天。

面对警方的问询,王某某坚称自己只是普通演员,这是第一次扮演他人父母,对尹某某的诈骗行为不知情,也不知道其“父亲形象”被包装成“高官”。11月17日晚,尹某某“父亲”王某某回应记者称,自己没有当演员了,不会再去扮演他人父母。

金条假的、别墅租的、父母演的,“新娘”被判刑!

“模特母亲”扮演者郑某某是一名兼职拍短剧的家庭主妇,曾是尹某某经营的美容店的一名顾客。在申某某见家长环节以及之前另一位受害者李某某(2021年)的“见家长”过程中,均受雇扮演尹某某的母亲。令人咋舌的是,在与李某某的交往末期,尹某某、郑某某还上演过“为情自杀,母亲为女哭丧讨要说法”的戏码。

郑某某称,她也曾质疑过为何拍摄现场没有摄像头、灯光等设备,尹某某答:“现在流行隐蔽式摄像头拍摄,是为了让演员不紧张。”

扮演“母亲”前,尹某某会提前写好“剧本”让郑某某照着念并适当发挥。对此,郑某某坚称自己从未起疑,检方指控其扮演行为客观上帮助尹某某骗取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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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尹某某花钱雇来的“父母”未被追究刑责。

而“大舅哥”的扮演者向媒体透露,自己其实是一名情感主播,尹某某未支付报酬,仅在直播间刷过一些小礼物。后来他察觉事有蹊跷,便向申某某说明了情况。

尹某某的现任丈夫也表示,知晓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举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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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申某某与代理律师在法庭外

有记者曾问现年35岁的尹某某,为何要隐瞒婚史与他人办婚礼?为何存款单、金条、病历是假的?为何要把从租车行租的奔驰车说成是陪嫁车?她未正面回应,只说:“我刚从检察院出来。”

申某某表示,除了尹某某外,扮演她父母、哥哥的人也参与了诈骗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澎湃新闻 潇湘晨报 上游新闻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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