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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聚餐时与男友发生口角离开,同桌男子执意送其回家后欲强行发生性关系 判了!

景点排名 2025年11月12日 23:53 1 admin

11月11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一对情侣在与他人聚餐时发生口角,女方欲单独离开,同桌一男子执意送她回家,将其送回家后,该男子竟推拽女子进入卧室欲强行同其发生性关系。后因他人给男子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女子才得以逃脱。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女子聚餐时与男友发生口角离开,同桌男子执意送其回家后欲强行发生性关系 判了!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男子蔺某,1992年出生。判决文书显示,7月5日20时许,蔺某与张某,以及及张某朋友李某、李某的女友黄某聚餐饮酒。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与黄某发生口角,黄某打算乘坐网约车离开。蔺某在黄某明确拒绝下仍以送黄某回家为由与其同乘。公诉机关指控,蔺某执意上车后并在途中用手触摸黄某腿部。二人到达黄某家楼下后,在黄某明确拒绝的情况下,蔺某仍跟随黄某至其家中,在家中强行搂抱、亲吻黄某,并推拽黄某进入卧室欲强行同其发生性关系。因此时张某向蔺某打电话询问情况,黄某得以逃脱至楼梯口,并通知男友李某报警,蔺某因害怕逃离现场。7月6日,民警将蔺某抓获。事后,蔺某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黄某4万元,黄某对蔺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蔺某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蔺某已经着手实施强奸,张某向其拨打电话询问被害人情况,被害人趁机逃离房间,蔺某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蔺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理。对于辩护人所提蔺某构成强奸中止的辩护意见,经查,蔺某出于害怕停止犯罪行为,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强奸未遂。

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蔺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莉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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