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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乡村命案背后 如何兼顾正义与民意

景点排名 2025年11月01日 23:32 2 admin
贵州乡村命案背后 如何兼顾正义与民意

家属组织村民寻找王秀珍期间,嫌犯熊某混在搜寻队伍中,装作若无其事在被害人家吃饭(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据大河报·豫视频头条号报道,贵州省黔西市定新乡庆祝村村民王秀珍被抛尸于石缝,殁年49岁。她的家属和村民苦苦寻找了近一个月一无所获。直到警方抓获嫌疑人,那名一直“热心”参与搜寻的“伯伯”熊某,竟是杀害母亲的凶手。该案经历一审、二审,贵州省高院于2025年6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已申请刑事再审,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今年9月12日,贵州省高院已立案受理。

该案之所以引发争议,不仅在于其情节恶劣,更因为它触及了公众对司法正义的朴素认知。案件犯罪嫌疑人熊某与死者王秀珍属于亲戚关系,其作案的手段,以及事后呈现出的埋尸、毁证、误导侦查等行为,明显突破社会底线,有悖于司法正义。即便二审法院维持了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并新增“限制减刑”,但检方提出抗诉,被害人家属坚持申请再审,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从这一点上也反映出,在恶性犯罪案件中,情节认定与量刑标准之间的张力。

审视案件细节不难发现,它背后还涉及到诸多法律与情感的冲突。比如,案发前和案发后,熊某作为被害人家属的“半个亲戚”,利用亲近关系实施犯罪,事后还伪装成“热心人”参与搜寻,其行为兼具欺骗性、预谋性与极端残忍性。而类似的情节,自然就会加重被害者家属的不解情绪,如果不是警方的细致调查以及凶手暴露出的种种“破绽”,会有后来的“坦白、自首”等结果吗?或者说,具有“坦白”情节就能成为“免死金牌”吗?

过去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恶性案件常常存在“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罚”的情况。比如“2021年百香果女孩案”,原审法院以“自首、认罪态度好” 改判死缓,再审法院最终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强调 “性暴力犯罪并杀害被害人,突破伦理底线,自首等酌定情节无法抵消犯罪恶性”。以及“2025年19岁女生遭侵犯逃跑落水,嫌犯阻挡其上岸致溺亡案”,一审以“强奸未遂、故意杀人”判处死缓限制减刑,二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类似的争议触及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在极端暴力犯罪中,坦白等酌定情节是否应成为减轻处罚的决定性因素?

这个疑问,也是在考量司法在回应被害人家属及社会的合理诉求时,如何兼顾严惩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该案一审与二审法院在量刑时,均将熊某的“坦白”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之一。一审法院认为,熊某归案后供述杀人罪行并指认埋尸地点,对侦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属于“认罪悔罪”。二审法院虽将“重要作用”纠正为“一定作用”,在维持死缓的同时增加“限制减刑”,意味着熊某至少需服刑22年至27年。

实际上,该案可以作为一面镜子,照见法律在情节与恶性、人性与规则之间的艰难平衡。虽然如今贵州省高院已立案受理被害人家属的再审申请,体现出了司法系统对民意与公正的重视,在后续审理中,相信法院也会更全面地评估熊某犯罪的主观恶性、行为后果与社会影响,而非过度依赖“坦白”这一技术性情节。但是,仍需强调,司法在遵循“少杀、慎杀”政策的同时,除了实现个案正义之外,还要重视犯罪本质与社会效果,承担起维护社会伦理底线的功能。

选题来自今日头条头条精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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