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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年我收留了一个逃荒女人,半夜她钻进我被窝,后来改变我一生

景点排名 2025年10月07日 22:41 1 admin

一九七九年的秋天,雨下得没完没了。

79年我收留了一个逃荒女人,半夜她钻进我被窝,后来改变我一生

我们筒子楼的墙皮,被雨水泡得发了霉,洇出一块块地图似的深色斑块。

我叫陈今河,二十八,刚从乡下返城没两年,在县机械厂当个不咸不淡的钳工。

父母早年去了,留给我这间十五平米的单身宿舍,一桌一床一柜子,就是我全部的家当。

那天晚上,我刚下中班,顶着油腻腻的工装,浑身散着铁屑和机油的混合味道,蹚着水回到楼下。

楼道口的灯泡坏了几天了,黑漆漆的,只能借着窗外偶尔闪过的车灯看清脚下的路。

就在我家门口,我踢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

“谁?”我警惕地喝了一声。

那东西动了动,发出一声极其微弱的呻吟。

我摸出兜里的火柴,划着一根。

火光一闪,照亮了一张脸。

一张女人的脸。

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嘴唇干裂起皮,脸色是那种长期营养不良的蜡黄。她蜷缩在我的门边,像一只被雨淋透了的病猫。

“你……”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挣扎着想坐起来,眼睛里全是惊恐和哀求。

“大哥,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她的声音嘶哑,带着浓重的外地口音。

我心里咯噔一下。

逃荒的。

这年头,虽然日子好过了点,但有些地方遭了灾,还是有活不下去的人往外跑。

我叹了口气,心肠硬不起来。

“起来吧,进屋说。”

我把她扶进屋,一股馊味和雨水的湿气立刻钻进我的鼻子。

她太轻了,我感觉自己扶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骨头。

屋里没开灯,我让她先在唯一的凳子上坐下,自己去拉了灯绳。

昏黄的灯光亮起,我才看清她的全貌。

她身上穿的衣服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打着好几个补丁,裤腿上全是烂泥。脚上是一双破烂的草鞋,脚趾头都露在外面,冻得发紫。

看年纪,也就二十出头。

我没多问,转身去橱柜里拿出半个窝窝头和一碗咸菜。

这是我明天的早饭。

“吃吧。”我把碗推到她面前。

她看着窝窝头,眼睛一下子就红了,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砸在桌面上。

她没哭出声,就是那么无声地流泪,肩膀一抽一抽的。

那样子,比嚎啕大哭更让人心里发堵。

“快吃,吃完暖和暖和。”我把声音放缓了些。

她点点头,拿起窝窝头,狼吞虎咽地啃起来。

那吃相,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好像要把自己的手指头都吞下去一样。

我给她倒了杯热水,她一口气喝完,才缓过劲来。

“谢谢大哥,谢谢大哥。”她不停地重复着。

“你叫什么?从哪儿来的?”我问。

“我叫李春芬。从……从皖北来的。”她小声说。

皖北。我心里有数了,那地方今年大旱。

“家里人呢?”

她眼圈又红了,低下头,半天没说话。

我明白了,大概是没了。

这天杀的世道。

“行了,别想了。”我打断了她,“今晚你就在这儿歇一晚,明天雨停了再说。”

我指了指我的床:“你睡床。”

她猛地抬头,惊恐地看着我:“那……那你呢?”

“我睡地上。”我从柜子里拖出一条破棉絮,在床边的地上铺开。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只是默默地看着我。

我脱了工装,简单擦了擦身子,就躺在了地铺上。

屋子小,我们俩离得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混杂着汗味、霉味和泥土的味道。

说实话,不好闻。

但我心里没什么别的想法,就是觉得她可怜。

灯熄了,屋里彻底黑下来。

窗外的雨声还在哗啦啦地响,像是永远都不会停。

我累了一天,很快就迷迷糊糊地要睡着了。

就在这时,我感觉身边有动静。

悉悉索索的。

我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

“谁?”

黑暗中,一个瘦弱的身体,带着一股凉气,钻进了我的被窝。

是她。

李春芬。

我的身体瞬间僵硬了,像一块铁板。

“你干什么!”我压低声音,又惊又怒。

她没说话,只是在黑暗中抓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冰凉,还在微微发抖。

然后,她把我的手,往她自己衣服里引。

我触到了一片冰冷的、瘦骨嶙峋的皮肤。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血一下子全涌了上来。

“你疯了!”我猛地把手抽回来,想把她推出去。

“大哥。”她在黑暗中开口了,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带着哭腔,“我……我没什么能报答你的。”

“我只要有个地方睡,有口饭吃,就行。”

“我……我给你当婆娘,给你生娃,什么活儿都干。”

“你别赶我走,求你了,别赶我走……”

她说着说着,就带上了哀求的哭音。

我的火气,一下子就被这哭声浇灭了。

我闻到了她身上那股让人不舒服的味道,感受着她瘦得硌人的骨头,心里那点旖旎的心思瞬间荡然无存。

只剩下一种说不出的酸楚和沉重。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为了活下去,把自己当成了可以交换的物件。

我沉默了很久。

窗外的雨声,好像更大了。

“你起来。”我终于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她的身体抖了一下,大概以为我要赶她走。

“我不赶你走。”我叹了口气,“你先回床上去睡。”

她不动。

“回去。”我的语气加重了一点。

她这才慢慢地从我被窝里爬出去,回到了床上,传来一阵压抑的抽泣声。

那一晚,我再也没睡着。

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心里五味杂陈。

收留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在这筒子楼里,会惹出多大的风言风语,我比谁都清楚。

可要把她赶出去,让她在这大雨的夜里自生自灭,我做不到。

我陈今河不是什么圣人,但这点良心,还有。

第二天,我被一阵锅碗瓢盆的声音吵醒。

我睁开眼,天已经亮了。

李春芬不知什么时候起了床,正踮着脚在我的小灶台边忙活。

她已经把我的脏衣服都洗了,晾在屋里拉的一根绳子上。

地也扫得干干净净。

桌子上,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还有我昨天剩下的那半碗咸菜。

她见我醒了,有些局促地搓着手:“大哥,我……我用了你的米。”

我看着这焕然一新的小屋,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这地方,从来没这么干净过。

“没事,吃吧。”

我坐起来,尝了一口稀饭。

熬得火候正好,米粒都开了花,又香又糯。

比我自己瞎对付的强太多了。

她就站在一边,紧张地看着我,等我吃完了,才端起碗,把锅里剩下的那点锅巴都刮到自己碗里,就着咸菜汤吃了。

我看着她,心里有了决定。

“春芬。”我叫她。

她抬起头。

“你要是没地方去,就先在这儿住下吧。”

她愣住了,眼睛里慢慢蓄满了水汽。

“但是,”我话锋一转,表情严肃起来,“有几个规矩。”

她赶紧点头,像个听训的小学生。

“第一,你睡床,我睡地铺,不许再有昨天晚上的事。”

她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头埋得低低的。

“第二,我们对外就说是远房表兄妹,你来城里投靠我。免得惹闲话。”

“第三,”我顿了顿,“住在我这里不是白住的。你得干活,家里的活你全包了。另外,我不能白养你,等过段时间,得想办法给你找个活干。”

我说得不近人情,其实是想给她留点尊严。

她听完,猛地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

“大哥,我什么活儿都能干!我不怕吃苦!”她用力地点头,好像生怕我反悔。

就这样,我的十五平米小屋里,多了一个叫李春芬的女人。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下去。

春芬是个天生的好手。

她话不多,但手脚麻利得让人咋舌。

没过几天,我那狗窝一样的宿舍就被她收拾得窗明几净,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

我的工装,每天回来都是干干净净的,破了的地方她都用细密的针脚补好,比新买的还结实。

每天下班,推开门总能闻到饭菜的香味。

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野菜,掺在粗粮里,也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

我的伙食,比以前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厂里的工友都说我最近气色好了,脸都圆了一圈。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

筒子楼里没有秘密。

很快,我屋里藏了个女人的事,就传遍了整个楼。

风言风语也随之而来。

“听说了吗?三楼的陈钳工,从外面带回来一个野女人。”

“什么远房表妹,骗鬼呢!我看那女的走路姿势都不对,八成是……”

“啧啧,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乱来。”

这些话,像苍蝇一样,嗡嗡地在我耳边响。

我装作听不见。

但春芬不行,她脸皮薄。

每次出门打水,都能感觉到背后戳戳点点的目光。

她回来后,眼睛总是红红的。

“大哥,我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她不止一次地问我。

“别听他们瞎咧咧,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我安慰她。

话是这么说,但我心里也憋着一股火。

这股火,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发泄口。

这个人,就是我们厂保卫科的王所长。

王所长四十多岁,是个退伍兵,仗着自己有点小权力,在厂里横着走。

他早就看我不顺眼了。

因为我读过几年书,下过乡,身上有股他看不惯的“酸腐气”。

他住我对门,自然对我家里的情况了如指掌。

那天,他堵在我家门口,斜着眼睛看正在洗衣服的春芬。

“哟,陈今河,行啊你。金屋藏娇啊?”他阴阳怪气地说。

春芬吓得手一抖,盆里的水洒了一地。

我从屋里走出来,挡在春芬面前。

“王所长,有事?”

“没事,就关心关心你嘛。”他咧着一口黄牙,“你这表妹,是哪个村的啊?户口本我看看,厂里要登记外来人口。”

这是明摆着找茬。

“我表妹家遭了灾,来投靠我,手续回头就去派出所办。”我冷冷地说。

“遭灾?”王所长笑得更得意了,“我看不像哦。陈今河,我可提醒你,现在搞男女关系,可是要被抓起来游街的!”

这话太难听了。

春芬的脸瞬间变得惨白。

我心里的火“腾”地一下就窜了上来。

“王所长,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去厂长那里告你耍流氓!”

我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王所长没想到我敢顶他,愣了一下,随即恼羞成怒。

“嘿!你小子还敢威胁我?你等着,我早晚把你俩的狐狸尾巴揪出来!”

他撂下狠话,摔门走了。

春芬在我身后,身体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大哥,对不起……”

“不关你的事。”我转过身,看着她,“挺直腰杆,我们没偷没抢,怕他个球!”

那天晚上,春芬没怎么吃饭。

我知道,王所长的话,像一根刺,扎进了她心里。

深夜,我听见她那边传来压抑的哭声。

我心里烦躁得不行,索性爬起来,坐到桌边抽烟。

一支接一支。

烟雾缭绕中,我想了很多。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王所长就像一条疯狗,随时会扑上来咬人。

我不能让春芬一直这么担惊受怕地活着。

我得想个办法,一个能让我们俩都堂堂正正活下去的办法。

可办法在哪儿呢?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钳工,每个月拿着三十几块钱的死工资。

养活自己都紧巴巴的,现在又多了一张嘴。

我把烟头狠狠地按在烟灰缸里。

车到山前必有路。

我就不信,两个大活人,能被尿憋死。

转机,来得意想不到。

那天,厂里赶一个急活,我们车间连着加了三天班。

所有人都累得像狗一样。

到了饭点,食堂的饭菜早就凉了,还是一成不变的老三样:白菜,萝卜,土豆。

工友们吃得唉声叹气。

“妈的,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要是这时候能来碗热乎乎的肉汤面,给个神仙我都不换!”

我听着他们抱怨,心里忽然一动。

晚上回家,我把这个想法跟春芬说了。

“春芬,你说,要是我们在厂门口摆个小摊,卖点吃的,会不会有生意?”

春芬正在纳鞋底,闻言抬起头,眼睛里闪着光。

“卖什么?”

“馄饨。热乎乎的,有汤有水,夜里下班的人肯定喜欢。”

这个念头,其实在我脑子里盘旋好几天了。

春芬的手巧,她包的馄饨,皮薄馅大,味道鲜美,比国营饭店的都好吃。

“可是……这算不算投机倒把?”春芬有些担心。

“现在政策松了,报纸上都说了,鼓励搞活经济。”我给她打气,“我们偷偷干,不让他人知道。赚点钱,给你扯身新衣服,也省得王所长那种人天天嚼舌根。”

提到王所长,春芬的眼神黯淡了一下,但很快又坚定起来。

“大哥,我听你的。干!”

说干就干。

我俩凑了凑,把我那点微薄的积蓄全拿了出来。

我负责去木材厂找边角料,做了个简易的小推车和几张小板凳。

春芬则负责研究馅料。

那时候猪肉还要肉票,金贵得很。

她就想办法,去菜市场买人家剔剩下的肥膘和骨头,熬成浓浓的汤。

馅料里,肉只放一点点,提个味,大部分是剁得碎碎的青菜和豆腐干。

饶是如此,那香味,也足以让人垂涎三尺。

第一个出摊的晚上,我心里紧张得像打鼓。

我俩推着小车,趁着夜色,悄悄地在离厂门口不远的一个巷子口支起了摊子。

一口烧着蜂窝煤的大锅,热气腾munder,在寒冷的秋夜里,显得格外温暖。

“热馄饨!刚出锅的热馄饨!”

我扯着嗓子喊,脸皮发烫。

一个钳工,在厂门口卖馄饨,要是被同事看见,脸往哪儿搁?

春芬比我坦然得多。

她麻利地包着馄饨,下锅,放调料,一气呵成。

很快,就有下夜班的工人被香味吸引过来。

“陈……陈师傅?”一个年轻的工友认出了我,一脸惊讶。

我尴尬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来一碗尝尝?”春fen笑着招呼。

那工友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下了。

“来一碗。”

第一碗馄饨卖出去了。

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和猪油渣,香气扑鼻。

那工友吃得满头大汗,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好吃!真他娘的好吃!”他抹着嘴,掏出两毛钱,“嫂子,这手艺绝了!”

他一句“嫂子”,叫得春芬红了脸,也叫得我心里暖烘烘的。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那天晚上,我们准备的一百多个馄饨,不到一个小时就卖光了。

数着手里那一堆毛票,我俩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十几块钱。

我半个月的工资。

回去的路上,我推着车,春芬跟在旁边。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大哥,我们有钱了。”春芬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嗯。”我应了一声,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

这点钱,是用我的脸面换来的。

但看着春芬兴奋的样子,我又觉得,这点脸面,算个屁。

能让她过上好日子,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的馄饨摊,就这么偷偷摸摸地开张了。

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厂里的工人都知道巷子口有个好吃的馄饨摊,但没人把我跟那个摊主联系起来。

我每天都戴着个大口罩,尽量低着头。

春芬成了摊子的主心骨。

她记性好,谁喜欢多放辣,谁不喜欢香菜,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人也热情,一来二去,跟好多工人都混熟了。

大家都亲切地叫她“馄饨西施”。

我们的日子,肉眼可见地好起来。

我给春芬扯了新布,做了两身新衣服。

她穿上新衣服那天,在屋里转了好几个圈,脸上的笑容,比窗外的阳光还灿烂。

我们的伙食也改善了。

桌上开始能见到荤腥了。

每天晚上收摊回家,一起在灯下数钱,成了我们最开心的时刻。

钱不多,但每一分都是我们用汗水换来的。

那种踏实感,是拿死工资体会不到的。

随着接触的增多,我对春芬的了解也越来越深。

她不光手巧,脑子也活。

她建议我把熬汤的骨头渣捞出来,撒上调料,一毛钱一小包卖给那些想解馋又没钱的工人。

结果,这骨头渣比馄饨还受欢迎。

她还发现,有些女工下班晚,回家懒得做饭,就建议我们提前包好生馄饨,带着汤料一起卖。

又是一条财路。

我有时候会看着忙碌的她发呆。

这个当初像只病猫一样蜷缩在我家门口的女人,身体里竟然蕴藏着这么强大的生命力。

她像一株野草,只要给她一点阳光和雨水,就能在任何贫瘠的土地上扎下根,顽强地生长。

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不再是简单的收留者和被收留者。

我们更像是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是合伙人。

当然,也有些东西,在悄悄地发酵。

我睡地铺,她睡床,这个规矩一直没变。

但有时候,半夜醒来,我会借着月光,看她熟睡的侧脸。

她的眉毛很秀气,睫毛很长,睡着的时候,嘴角会微微上扬,像是在做什么好梦。

我的心,会莫名地漏跳一拍。

我知道,我好像……有点喜欢上这个女人了。

但我不敢说。

我怕打破我们之间这种微妙的平衡。

我怕我的这点心思,会让她觉得,我当初收留她,是别有用心。

我更怕,她对我,只是感激,而不是喜欢。

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情,折磨着我。

直到一件事的发生,捅破了这层窗户纸。

那天,春芬去菜市场买肉,回来得比平时晚。

我有些不放心,就去巷子口迎她。

刚走到巷口,就看到几个小混混围着她,动手动脚的。

“小妞,陪哥几个玩玩?”

“长得还挺水灵的嘛!”

春芬吓得脸都白了,抱着怀里的肉,一个劲地往后躲。

我脑子里的血“轰”的一下就炸了。

我抄起路边的一根木棍,疯了一样冲了过去。

“我操你妈!”

我一棍子就抡在了一个混混的背上。

那几个混混没想到会有人冲出来,都愣住了。

“你们他妈的找死!”我眼睛都红了,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挥着木棍就朝他们扑过去。

我从小打架就狠,加上在乡下那几年练出的一身力气,那几个小混混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很快,他们就抱头鼠窜,跑了。

我扔掉木棍,气喘吁吁地跑到春芬面前。

“你没事吧?”

春芬看着我,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下一秒,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一头扎进我怀里。

她抱得那么紧,好像要把自己揉进我的身体里。

我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

我僵硬地伸出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没事了,没事了,别怕。”

她在我怀里哭了很久,直到哭声渐渐平息。

她抬起头,一双眼睛哭得又红又肿,像两颗熟透的桃子。

“大哥,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我用手擦去她脸上的泪水。

我的指尖触到她温热的皮肤,两个人都像触了电一样,愣住了。

巷子里很安静。

我们四目相对,彼此的呼吸都听得一清二楚。

我看着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鬼使神差地,慢慢地低下了头。

她的睫毛在颤抖。

她没有躲。

就在我们的嘴唇快要碰到的那一刻,一个刺耳的声音打破了这暧昧的气氛。

“好啊!陈今河!光天化日之下,你们俩在干什么!”

是王所长。

他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巷子口,一脸捉奸在床的兴奋表情。

我跟春芬,像被浇了一盆冷水,瞬间分开了。

“王所长,你别血口喷人!”我怒道。

“血口喷人?”王所长冷笑,“我都亲眼看见了!你们俩在这里搂搂抱抱,想干什么好事?不知羞耻!”

“我告诉你,这事没完!我要去厂里举报你们,说你们搞破鞋,败坏厂里的风气!”

他的声音很大,很快就引来了不少围观的邻居和路人。

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春芬的脸,白得像一张纸,身体摇摇欲坠。

我气得浑身发抖。

我知道,这下,麻烦大了。

果然,第二天一上班,我跟春芬的事,就在厂里传开了。

版本传得不堪入耳。

说我是个伪君子,骗了个农村姑娘回来当姘头。

说春芬是个不要脸的,勾引我。

王所长更是添油加醋,把我俩形容成一对狗男女。

厂里的领导找我谈话,让我“注意影响”,把那个“来路不明”的女人送走。

我走在厂区里,感觉每个人的目光都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

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人言可畏。

我心里憋屈,愤怒,但更多的是对春fen的愧疚。

是我,把她卷进了这场风波。

晚上,我回到家。

屋里没有开灯,一片死寂。

春芬坐在床边,像一尊雕像。

我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

“春芬。”

她没有反应。

“对不起。”我说,“是我连累了你。”

她还是不说话。

屋里静得可怕。

过了很久,她才开口,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大哥,我是不是……给你丢人了?”

我的心,像被一只手狠狠地揪住了。

“说什么傻话!”我抓住她的肩膀,让她看着我,“你没有丢我的人!是他们,是他们混蛋!”

“可是……”

“没有可是!”我打断她,“春芬,你听我说。”

我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之前,我不敢说,我怕你觉得我图你什么。”

“现在,我必须说。”

“我喜欢你。不是一时的冲动,也不是可怜你。”

“是真真正正地,想跟你过一辈子。”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春芬愣住了。

她大概没想到,我会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

她的眼睛里,慢慢地,慢慢地,涌上了泪水。

但这一次,不是惊恐,不是委屈。

而是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的光芒。

“大哥……”她哽咽着,说不出完整的话。

“你不用马上回答我。”我放开她,“你好好想想。如果你也愿意,我们就去领证,结婚。正大光明地过日子,让所有人都闭嘴。”

“如果你不愿意,或者你觉得我配不上你,那我就想办法,凑笔钱,送你回老家,或者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我陈今河,说到做到。”

说完这番话,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我把选择权,交给了她。

无论她怎么选,我都认。

春芬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她笑了。

带着眼泪的笑。

“大哥,你是个好人。”

她说。

“从你第一天把我扶进这个屋子,我就知道了。”

“我李春芬这辈子,没读过什么书,也不懂什么大道理。”

“我只知道,谁对我好,我就要对他好一辈子。”

“我愿意。”

她说,“我愿意嫁给你。”

那一刻,我感觉整个世界都亮了。

窗外的风言风语,厂里的指指点点,王所长的丑恶嘴脸,都变得不再重要。

我只知道,我眼前的这个女人,她愿意把她的一辈子,交给我。

我一把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

“春芬,我不会让你后悔的。”

我发誓。

第二天,我揣着我俩的户口材料,拉着春芬的手,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厂区。

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到。

我们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我们就是要在一起。

王所长在路上碰到我们,还想说几句风凉话。

我直接瞪着他。

“王建国,我告诉你,这是我媳妇,我陈今河明媒正娶的媳妇。你要是再敢对她不敬,我他妈揍得你满地找牙!”

我的眼神,大概是吓到他了。

他张了张嘴,没敢再吭声,灰溜溜地走了。

我们直接去了民政局。

手续办得很顺利。

当两本红色的结婚证拿到手里的时候,我俩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就……结婚了?

从民政局出来,春芬看着手里的结婚证,傻傻地笑。

我也跟着笑。

像两个傻子。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出摊。

我从黑市买了半只鸡,一瓶酒。

春芬做了一大桌子菜。

我们俩,就在这十五平米的小屋里,办了我们简单的婚宴。

我给她倒了一杯酒。

“媳妇,喝一个。”

春芬的脸红扑扑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她说。

灯光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淬了星光。

我看着她,心里被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填得满满的。

那天晚上,我没有再睡地铺。

我们成了真正的夫妻。

婚后的日子,并没有因为一张结婚证就变得一帆风顺。

王所长依然处处给我们穿小鞋。

厂里的流言蜚语也并未完全平息。

我们的馄饨摊,也因为被人举报,被街道的管理人员查抄过两次。

但我们都挺过来了。

因为我知道,我的身边,有了一个可以和我并肩作战的人。

我的心,再也不是漂泊无依的。

春芬,就是我的根。

为了给我们的小家一个更好的未来,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辞职。

当我把辞职报告交上去的时候,整个车间都轰动了。

铁饭碗啊!

多少人挤破头都想得到的铁饭碗,我竟然说不要就不要了?

车间主任找我谈话,劝我不要冲动。

“小陈,你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你可想好了,出了这个厂门,你可就什么都不是了!”

我笑了笑。

“主任,我想好了。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闯闯。”

他们不懂。

他们守着那个铁饭碗,看到的是安稳。

而我,跟着春芬,看到的却是另一种可能。

一种更广阔,更充满希望的可能。

离开工厂的那天,我没有一丝留恋。

我脱下那身穿了多年的油腻工装,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

从今以后,我不再是钳工陈今河。

我只是李春芬的丈夫,陈今河。

我们把所有的积蓄都拿了出来,在那个巷子口,租下了一个小门脸。

我们的馄饨摊,终于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

“春河馄饨店”。

春芬的春,今河的河。

开业那天,我们放了一挂鞭炮。

在噼里啪啦的响声中,我看着春芬在店里忙碌的身影,心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豪情。

属于我们的新生活,开始了。

生意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好。

春芬的手艺,加上我们俩的勤劳,小店的口碑很快就传开了。

我们不再只卖馄饨。

春芬又琢磨出了好几种小菜,还有她拿手的肉酱面。

每天从早忙到晚,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但心里,是甜的。

我们的小店,成了这条街上的一道风景。

那些曾经在背后议论我们的人,如今见到我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一声“陈老板”,“老板娘”。

王所长偶尔会从我们店门口经过,脸色难看得像吃了苍蝇。

我看着他,心里只有两个字:痛快。

一年后,我们的儿子出生了。

我们给他取名叫陈望。

希望的望。

儿子的出生,给我们这个小家增添了无尽的欢乐。

春芬一边照顾孩子,一边打理店里的生意,比以前更辛苦了。

我心疼她,就让她在家专心带孩子,店里的事我一个人来。

她不同意。

“我们是夫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个家,是我们两个人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坚韧的光。

我拗不过她,只好由着她。

我们就这样,一个在前面招呼客人,一个在后面灶台忙活,孩子就放在旁边的摇篮里。

那画面,成了我这辈子最温暖的记忆。

时间过得飞快。

一转眼,就是好几年。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

我们的馄饨店,也从一个小门脸,变成了一个两层楼的大饭店。

我们买了房,买了车。

我不再是那个住在十五平米宿舍里的穷小子。

春芬也不再是那个衣衫褴褛的逃荒女。

我们成了别人眼中的“成功人士”。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会搂着身边的春芬,想起我们相遇的那个雨夜。

“媳妇,你说,要是那天晚上,我没给你开门,现在会是什么样?”

春芬会捶我一下。

“那你就还在那个破厂里当你的钳工,娶个凶巴巴的本地姑娘,天天受气。”

我哈哈大笑。

“那可不行。我还是觉得现在这样好。”

“那是。”她得意地扬起下巴,“算你小子有眼光,捡到我这么个宝贝。”

我把她搂得更紧了。

是啊。

她就是我的宝贝。

是她,把我从一潭死水般的生活里捞了出来。

是她,用她那双瘦弱的手,为我撑起了一片天。

是她,让我明白了,一个男人真正的价值,不是守着一个铁饭碗,而是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爱的人,创造一个温暖的家。

她改变了我的一生。

不,应该说,是我们,一起改变了彼此的一生。

如今,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接管了我们的生意。

我和春芬,也终于可以歇下来,过过清闲的日子。

我们时常会回到那个我们生活过的筒子楼去看看。

楼已经很破旧了,住的也都是些外来打工的人。

我们的小屋,被隔成了好几间,租给了不同的人。

王所长,听说后来因为贪污被厂里开除了,晚景凄凉。

物是人非。

每次站在那熟悉的楼道里,我都会想起那个雨夜。

想起那个蜷缩在我家门口,瑟瑟发抖的身影。

我知道,那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运。

我收留的,不是一个无家可归的逃荒女人。

而是我的爱人,我的战友,我后半生所有的阳光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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