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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景点排名 2025年07月09日 22:40 1 cc

好消息来了,近期多地社保、医保部门发布一系列社保、医保费率下调的通知。很多社保福利政策,也将执行时间延长到了2026年。这里小保再给大家汇总一下~


文章开始之前,先提醒大家一个重要消息:


北京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已开始,7月25日截止!


重点梳理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政策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6499


一、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基数)的期限为2025年6月10日至7月25日


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京通”小程序、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基数。


三、用人单位以职工2024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一致,无需单独申报。



——下面进入今天的正文~——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多地明确下调医保费率


一、上海:降低职工医保费率,至2026年2月28日


近期,上海市医保局等部门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政策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5088


  •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继续执行9%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为8.5%,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2%

  • 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的比例继续按10%执行。


  • 温馨提示: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二、海南:降低医保费率,至2026年12月31日


海南省发布《关于职工社保缴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至2026年12月31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调整至最低水平,即: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政策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25682


  •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6%执行;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5%执行。


三、深圳市: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从6%下调至5%,个人缴费费率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从8%下调至7%。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政策全文:

http://hsa.sz.gov.cn/zwgk/qt/tzgg/content/post_11929039.html


费用调整后缴纳金额如下:


✅职工医保

一档个人最低缴纳金额:6733*2%=134.66元

二档个人最低缴纳金额:6733*0.5%=33.665元


✅居民医保

个人最低缴纳金额: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6409*0.6%=38.454元

成年居民:6409*0.7%=44.863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

个人最低缴纳金额:6733*7%=471.31元


四、广州市:职工医保费率下调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政策全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25122

《通知》中明确:


  • 用人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降低为4.5%,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6.5%。


  • 执行时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茂名市职工医保费率下调


茂名市发布《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政策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21070


通知明确,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7%(含生育保险0.5%)下调至6.5%(含生育保险0.5%)。



多地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提醒:这4类人参保无效!


第一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社保已缴满15年以上的人


我国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要缴纳社保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很多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为了多领养老金会持续缴纳社保。


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你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且社保已经缴够15年,需要跟单位协商并办理延迟退休手续,才能继续缴纳社保。


第二类:退休返聘人员


顾名思义,返聘就是已经办理退休,在家领取养老金的人,但是由于其职业越老越吃香,被公司重新聘请,比如老师、科研人员、医生等等,像这种情况公司就不需要为他们缴社保。


不过实践中发现,有些用人单位存在这样的现象:部分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用工,按劳动关系处理。


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因地区而异,建议以当地劳动部门的说法为准。不过,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是不需要给退休返聘人员缴社保的。


第三类:实习生


实习生是不用缴纳社保的,即便要缴纳,身份也是不符合的,实习生不属于“独立劳动人群”,不能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等毕业之后再缴纳社保即可。



1个小tips:为进一步预防用工风险,建议企业为不能缴纳社保的退休返聘和实习生缴纳补充工伤商业保险。



第四类:重复缴纳社保的人


重复参保一般分为两种情况: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同种保险但在不同地区重复参保。


一般对以上两种重复缴纳情况,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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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

编制: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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